有一位64歲單身無子的女性寫一份遺囑,「如果我外出發生事故不幸我的財產(包括存款、保險、房產,等等)全部贈與我的乾姊姊OOO女士…」,日前她疑似心血管疾病在家病逝。地方法院認定遺贈條件不成就,乾姊姊不能取得遺產,因為遺囑文字寫「外出發生事故」(可上訴)。
明天或「外出意外」哪一個先到?依照文字表面意義,都沒有到!
我覺得這位妹妹,立遺囑的心態可能是她覺得會「出事意外」離開人世時,這份遺囑就會發生功用,但沒想到出事意外和明天都沒來,安安靜靜的在家離開人世,結果因為遺囑這樣寫,遺產可能充公。
立遺囑時,一般人常犯的錯誤
一般人對於死亡有所忌諱,所以在表達上,會有一些情境或描述,像是「外出意外」「壽終正寢」「在醫院病逝」…,實際上是指他死亡之後,並非表達「法律上的條件」。
本件遺囑文字,如果立遺囑人有區分:自然死亡給OOO,意外死亡給XXX的話,就比較像是條件,如果只是寫如果我外出發生意外,似乎判給乾姊姊是符合立遺囑人真意。
尊重判決,上訴,是符合程序的做法!
這判決告訴我們,遺囑的內容很重要,沒有爭議的文字,執行起來比較順暢,也比較沒有爭議。
遺囑每個字的「威力」就是那麼強,溫暖與愛才能真正透過遺囑傳下去!此刻,就是立遺囑最好的時刻。
不婚無子的單身族,房產要留給誰?
現代社會選擇不婚、不生的人越來越多了,在網上也掀起一陣熱烈的討論,假如你是單身族,在人生畢業後財產想要給誰?
有的人說捐出去,也有的人說要給兄弟姐妹的小孩,或是給關係好的晚輩,至少身後事可以有人處理……,然而,人過世之後,房產不會自動給你所愛的家人,而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如果沒有法定繼承人。又沒有寫遺囑,房產就歸國家:
A.法定的繼承人有五種: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不婚不生的單身貴族繼承人少了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兩者,所以留下來的房產就由以下順位來繼承:1.父母2.兄弟姊妹3.祖父母
B.單身貴族的法定繼承人不是平輩就是長輩,如果所有法定繼承人都比自己早過世的狀況,法律叫做無人繼承,房產就交給中華民國國庫。
C.或許有的人會想說自己沒有小孩,但是兄弟姊妹養育有小孩,自己的財產未來可以交給他們繼承,這是錯誤的想法,因為姪子、姪女、外甥、外甥女以及他們的子孫,按照前述的法律規定,不是法律規定的繼承人,如果沒有特別以遺囑指定要把財產託付給他們,他們對於遺產是沒有任何權利可以主張。
D.除了少數心願是把一生心血交給國家的人以外,多數人即使不婚不生,還是會想把自己一生努力積攢的財富給自己的親友、自己愛的人或是捐贈給需要的人。這種情況,一定要事先留下遺囑,才有法律上的依據把財富交給自己想給的人。
E.最基礎也最重要的遺囑除了事先寫好之外,也建議預留遺產稅源、安排好保管遺囑的人以及遺囑執行人,以免突然過世,沒有人來執行遺囑,這樣就跟沒寫是一樣的狀況。
F.另外,單身貴族的房產如果是由父母或兄弟姊妹繼承,他們年紀也不小,有時也難以妥善管理遺產,留下的房產要如何管理、分配,就成了所有親人要發揮智慧解決的課題,更凸顯單身者可以把房產留給最「需要」的家人。
G.如果沒有想給的家人,也可以透過遺囑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將小愛化成大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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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_蘇家宏律師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
經營臉書粉專「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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