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普遍相信真正的精英都是這樣和藹可親,甚至仙風道骨的,他們的成功根本不是靠投機鑽營,而是靠正大光明的軟實力。然而,皮福在論文中甚至認為愈不道德的人愈容易獲得更多財富。不管怎麼解讀,研究者們公認一個事實:社會經濟地位高的人群往往比普通人更自私。既然如此,做一個有道德的人有什麼好處?
有錢人 VS 窮人,誰更自私?
「儒商」馮侖曾經去香港與李嘉誠吃了一頓飯,被對方平易近人的態度所傾倒,回來特意寫了一篇文章(註1)。說李嘉誠居然在電梯口等著迎接眾人,吃飯、照相都用抽籤排序,這樣「尊重在場的每一個人」,連中間演講的題目都是「建立自我,追求無我」,充分展現了他「錢以外的軟實力」。
這個故事並不令人震驚。人們普遍相信真正的精英都是這樣和藹可親,甚至仙風道骨的,他們的成功根本不是靠投機鑽營,而是靠正大光明的軟實力。人們甚至認為精英的思維方式和普通人有本質上的區別,比如我們經常看到諸如「窮人寬容自己,富人寬容別人」這樣的正能量故事。
可是光聽故事不行,還得看研究。在2012年發表的一篇論文(註2)中,心理學家保羅.皮福(Paul K. Piff)與合作者一共做了七項研究。這些研究都表明,富人和所謂上流社會人士的道德水準不但不比普通人高,而且比普通人低。
在頭兩項研究中,研究者在舊金山灣區的一條馬路的人行道邊上和一個十字路口觀察了過往的數百輛車。在這兩個沒有紅綠燈,只有道路標誌的地方,加州法律規定車必須讓行人,十字路口上後到的車必須讓先到的車。那麼哪些車會老老實實停下來禮讓,哪些車會能搶就搶呢?
研究者把車按豪華程度分為五等,結果最低等的車在兩項研究中都是最遵守規則的,而最高等的車在兩項研究中都是最不守規則的。排除駕車者的年齡和性別等因素,結論仍然非常明顯:開好車的人表現得更差。
第三項研究招募了一百多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大學生做受試者,先調查他們的社會經濟背景,向他們講述八種日常生活中的不道德表現,然後問他們,你有沒有可能做出同樣的事情。
這八件事並非專門針對富人設計,在我看來普通人更容易遇到:比如在餐館打工偷吃東西、把學校的影印紙拿回家、買咖啡不還多找的錢等。結果,社經地位高的人更容易做這些不道德的事。
剩下的幾項研究發現,愈是「上層社會」的受試者,愈認為貪婪和自私是好的,認為在工作面試時說謊是可以接受的,而且他們真的在實驗中為了贏得獎品而作弊。不但如此,哪怕僅僅被研究者進行心理影響而「覺得自己屬於上層社會」,受試者都變得更容易偷東西。
怎麼理解這些研究?一個解讀是富人之所以道德水準低,是因為他們根本不在乎別人怎麼看他們。普通人資源有限,必須彼此依賴才能更好地生存,所以特別看重自己的形象,不敢做不道德的事。而富人有充分的資源可以保持獨立性,他們不需要別人關心,也沒有必要關心別人。
比如有研究(註3)發現在與陌生人的交往實驗中,愈是富人,對另一方表現出的關注和互動就愈少。
這等於說,富有會導致不道德。2015年的一項研究(註4)有類似的發現:社會經濟地位更高的人群如果作弊,主要是為了自己,而普通人如果作弊,很多是為了別人。更進一步,僅僅在實驗中賦予受試者某種權力,他們也會立即變成自私的人,開始為自己而作弊。
另一個可能性則是正因為他們不道德,他們才成為富人。皮福等人的研究發現富人對貪婪的態度和普通人有本質上的區別。普通人認為貪婪是個很不好的情感,而富人認為貪婪是成功的動力,他們做事更多以自利為驅動。一個貪婪的人也許就比一個不貪婪的人更能賺錢。
皮福在論文中甚至認為愈不道德的人愈容易獲得更多財富的機制是自我延續的,並且可能導致社會貧富差距進一步增大。
不管怎麼解讀,研究者們公認一個事實:社會經濟地位高的人群往往比普通人更自私。
中國有些富人踴躍捐款給國外大學,引發激烈批評。有錢為什麼不捐給中國的大學?
《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報導(註5),2011年,美國收入最低的20%人群總共捐出了自己財產的3.2%;而收入最高的20%人群則只捐了1.3%。在2012年前,50筆最大的捐款中,沒有一項是為了用於社會服務或解決貧困問題的。富人的捐款都去哪了?最大的贏家是精英大學和博物館。
富人往往更自私。往更深一層解讀,那就是—普通人捐款大多是因為他們產生了同情心,而富人捐款一般有很強的自利目的。普通人更容易從「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角度出發採取行動,而西方上層社會一般更習慣赤裸裸的利益計算。
相信「世界是公平的」對你有3大害處
我看遍這些研究,沒有找到一篇論文說執行了「以原則為重心」這種高效能習慣對人們升職、加薪或者取得任何世俗意義上的成功有好處。我也沒有發現任何研究能證明「做個有道德的人」對取得這些成功有好處。
一個整天偷搶拐騙、一點都不可靠的人當然不可能取得成功,但一個只知道無私奉獻的人也未必能混好。最終更容易成功的也許是那些表面上很能與人合作,實則非常自私,甚至偶爾欺騙的人。
這非常違反常識。難道說好人沒好報嗎?我贊成做好人,但是好人需要正確的世界觀。
作為好人,就算不信什麼宗教意義上的因果報應,我們也通常認為在這個世界上做了好事有很大可能性會得到回報,別人做了壞事也有很大可能性會受到懲罰—換句話說,我們認為世界是公平的。但這恰恰是個錯誤的世界觀。事實上,心理學家甚至對這個錯誤有個專有名詞,叫「公平世界假設」(just-world hypothesis,也叫 just-world fallacy)。
世界其實並不公平。公平只是小說和電影給我們的幻覺,那些劇情的結局公平只不過是因為我們喜歡看公平結局。
史丹佛大學商學院教授傑夫瑞.菲佛(Jeffrey Pfeffer)的《權力》(Power: Why Some People Have It and Others Don’t)一書中,作者提出,相信公平世界假設對你有三個害處:
第一,你不能從別人的成功中學到東西。有人靠不擇手段成功了,你很不喜歡,所以你不願意向他學,你就學不到更多經驗。其實這個人值不值得學習,與你喜不喜歡他一點關係都沒有。
第二,你以為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你會低估世界上發生的壞事。你會發現你想做成一點事非常難,感覺別人整天與你作對。
第三,更有甚者,你會認為取得成就的人必有長處,失敗的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完全錯誤!人們錯誤地看成功者身上什麼都是優點,看失敗者身上什麼都是缺點。
到底怎麼才能在這個世界成功?菲佛的這本書可不像《與成功有約》,他的書中引用了大量的實證研究。第一章就列舉了他在美國做的研究,告訴我們兩件事:
第一,一個人能不能獲得權力、能不能得到升職,他的工作業績是一個不重要的因素。
第二,決定你升職的最重要因素,是你與上級的關係。
做好人感覺很好,但是做好人是普通人思維。其實從經濟學角度,你應該做一個「理性的人」—這意味著你應該從自利的角度出發做事,而不是「好人」。
那麼好人當何以自處呢?如果我非得做個好人,難道我就應該被世界淘汰?
那不至於!因為也沒有證據表明做好人有什麼壞處。
做一個有道德的人,有什麼好處?
現在,在有了正確世界觀的情況下,我們來分析一下做好人,一個有道德的人,有什麼好處。
以原則為重心是柯維說的第二個習慣,而高效能人士的第一個習慣,叫「積極主動」。這個習慣,其實是道德的關鍵。
如果因為老闆宣布「誰今晚加班就給誰獎金」,你為了拿這個獎金而選擇加班,你就不是積極主動,而是消極被動—外界怎麼刺激,你就怎麼反應。這是一種比較低級的行動,顯得沒有自由意志,與奴隸或細菌沒什麼區別。
如果你做得更高級一點,在根本沒有獎金政策的情況下「主動」加班,以期獲得老闆的好感,是不是就算積極主動了呢?也不算。因為你加班的終極目的仍是為了自身利益,你仍然是在對物質刺激做出反應。
真正的積極主動,是你的行為完全取決於自身,而不被外界刺激所左右。你的自由意志獨立於外界限制,在刺激和回應之間,你有選擇和回應的自由和能力。
柯維沒有明說,但他的這套積極主動,其實就是康得(Immanuel Kant)哲學的道德觀。
康得說如果因為什麼利益上的好處,或者是為了避免受到懲罰,甚至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同情心而去做一件事,都不是真正的道德,你都不是真正自由的。只有當你純粹是出於責任和義務去做這件事,你才是真正自由的,這才是真正的道德。
康得哲學博大精深,我們很難完全領會,但單就這一點,已經足夠說服我們為什麼要做個好人了。
我可以再重複一遍:我研究了很多論文,沒有發現任何論文說做一個有道德的人對取得世俗成功有好處。事實上我看到不止一篇文章直接說道德對世俗成功沒什麼好處。(註6)
為什麼要做個有道德的人?因為我不做任何人、任何東西,或者任何感情的奴隸,我想做一個主人。
除了對世界投其所好、曲意逢迎,其實還有另一種成功的方式。就是你憑藉自己的智慧和膽量,冒別人不敢冒的風險,承擔別人不敢承擔的責任和代價,去做一件事。你敢做這件事並不是因為精心計算過成功率,而是出於自己所信奉的某種原則和責任感,認為這件事應該做。
換句話說,你做這件事純粹是出於任性。而康得認為,只有出於任性—也就是自由意志—而去做一件事,才是真正的自由選擇。
所以「任性」其實是個好詞。小孩的任性不是真任性,因為他不是自由的,他只是自己欲望的「奴隸」。像康得和柯維說的這樣高效能任性,才是真任性。
這麼做沒什麼好處。而根據康得學說,沒好處就對了,真有好處就不叫任性了。
為了給你再多一點正能量,我還是找到了這麼做的好處:自己會感到非常驕傲。
回到本文開頭那個問題:如果領導貪汙腐敗,你應該怎麼辦?現實世界中遇到類似情況只能根據具體局面的細節做出具體選擇,我們無法就一個抽象問題給出標準答案,但是我們可以給一個答題的角度:奴隸還是主人?
康得是個非常死板的人,他認為不能把任何人當工具,所以不能欺騙任何人,所以他面臨這樣局面的話可能沒有更多選擇。不過我道德修養沒那麼高,我認為如果一個人自己選擇做奴隸,那他就只配被當作工具。所以我建議,不管你是選擇做奴隸還是做主人,都可能根據情況決定暫時同流合汙,或者忍不了直接反戈一擊—當然,遭遇的結果都可能成功,也可能失敗。
但這兩種角度的內心驕傲程度完全不同。(註7)
(註1)馮侖,〈李嘉誠如何請人吃飯〉。
(註3)Rich People Just Care Less By Daniel Goleman, October 5, 2013(http://opinionator.blogs.nytimes.com/2013/10/05/rich-people-just-care-less/)
(註5)http://www.theatlantic.com/magazine/archive/2013/04/why-the-rich-dont-give/309254/
(註6)比如這篇經濟學論文:Mark D. White, Can homo economicus follow Kant's categorical imperative? Journal of Socio-Economics 33 (2004) 89–106。
(註7)在康得看來,如果一個人是為了所謂的道德優越感而做事,仍然是不自由的,也是不道德的。
作者簡介_萬維鋼
「得到」App訂閱專欄「萬維鋼.精英日課」主講者、暢銷作家。擅長以說故事的方式,將複雜深奧的思想轉化為新奇有趣、易於理解的知識與觀點。
一九九九年畢業於中國科技大學,二○○五年獲得美國科羅拉多大學物理學博士,曾長期從事核融合電漿物理研究。自詡以理工思維理解世界,主張用科學精神鑽研社會現象,精於讓高深道理落地,最愛激發讀者思考。著有暢銷書《高手思維》、《高手學習》、《高手賽局》、《高手相對論》、《高手決斷》、《高手量子力學》等。
本文摘自遠流出版《高手心態:「精英日課」人氣作家,教你和這個世界講講道理,早一步掌握未來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