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借錢法院竟認定可以「不還」?這起事件發生在中國,一名男子好心借錢給友人救急,但手頭上沒有足夠現金,改出借價值共約3億台幣的341枚比特幣,沒想到最後不僅要不回,法院還駁回償還虛擬貨幣的訴訟,讓他欲哭無淚。
其實虛擬貨幣在世界各國並不被承認是有效的貨幣,也不受法律保護,投資人必須自行承擔相當高的風險;不過虛擬貨幣在台灣確定要納管了,主管機關金管會也透露,9月起等虛擬資產業者的自律規範出爐後,會陸續制定相關規範。
據中媒《荔枝新聞》報導,江蘇一名男子借錢給友人,卻因沒有足夠現金又看朋友急需用錢,好心的改出借341枚比特幣(價值約新台幣3.14億元)。
沒想到,友人遲遲未將那341枚比特幣歸還,兩人友情破裂一狀告上法院。但法院審理後認為,比特幣是虛擬商品,並不具備與法定貨幣同等的法律地位,也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能且不應做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因此兩人間的交易行為並不受法律保護,沒有現實可返還性、無法使用法定貨幣進行量化,最終判定該名友人不需要償還341枚比特幣,而男子也得自行負擔出借虛擬貨幣的風險。
虛擬貨幣投資風險高 金管會管定了!曝3作法9指導原則
央行及金管會曾呼籲民眾,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由於缺乏法律保障的交易機制,且不具有通貨特性,持有者必須自行承擔無法兌償、流通的風險。
不過先前全球第二大加密貨幣交易所FTX倒閉,所引發的危機讓各國政府逐漸重視並加以監管,台灣於2023年3月,行政院核定金管會擔任「虛擬資產」主管機關,並制定3作法強化國內虛擬資產平台對客戶之權益保護。
一、訂定9大指導原則:
近期金管會將依洗錢防制法之規定,輔以加強業者自律及資訊揭露透明之原則,訂定「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就VASP有關資訊揭露、商品上下架審查程序、客戶與平台業者資產分離保管、交易之公正與透明度、洗錢防制、客戶(消費者)權益保護、資訊安全、營運系統與冷熱錢包管理及機構查核等9面向提出管理架構之指導原則,以利VASP據以遵循,加強對客戶之保護,提升交易透明度,並持續落實洗錢防制之執行。
二、推動VASP相關協會等組織訂定自律規範:
上述指導原則訂定後,將洽請VASP業者推動業界自律,由VASP公(協)會依據指導原則訂定自律規範,期以大型業者帶動小型業者,引導業者強化內部控制,提升客戶權益保障。
三、未來將與其他部會共同協力:
虛擬資產涉跨部會業務,須各部會共同協力合作,以強化國內VASP業者自律成熟度及累積管理經驗,並持續蒐集觀察國際組織及各國主管機關之監理發展方向,以研擬合適之法制規範方向。
金管會說明,虛擬貨幣投機性高,且極少運用於支付用途,各國及相關國際組織已著手研議或採行對虛擬資產業者之監理規範,但無論是哪一國,監理制度也不是一步到位。
因此等待9月虛擬資產業者的自律規範出爐後,金管會再以循序漸進方式制定相關規範,並會隨時進行滾動式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