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本書作者因經商,有機會近身接觸到形形色色的富者。他認為,不是有錢就能稱為富者,有錢卻沒時間花,或是成天處在高壓環境、凡事緊張兮兮,並不能算是富者。擁有時間、人際、金錢這三種自由的人,才是真正的富者。
「不要期待非凡的機會。抓住平凡的機會,將它變得非凡吧。弱者等待機會,強者創造機會。」
──奧里森.斯威特.馬登Orison Swett Marden(作家兼企業家)
不是有錢就能稱為富者
所謂的富者,字典裡只解釋為「財產很多的人」。如此說來,只要有很多錢,就能稱得上富者嗎?
真要說的話,富者這個詞傳達的意思很少,基準也很模糊。畢竟身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想要以數字評斷多寡,多少有點模稜兩可,十億算多嗎?一百億算多嗎?還是要上兆?
由此可見,想以絕對數值衡量富者,幾乎是不可能。
這樣說來,我們無法定義富者囉?
我從小就很好奇這件事。很多人想當富者,可是,怎樣才算富者?
我透過各種經歷,見過許多有錢人。有些人儘管很有錢,卻似乎毫無閒暇,或是因為錢的問題,導致家庭失和,完全沒有富者的樣子。這種人僅僅是有錢而已,根本稱不上富者。
舉例來說,過去有個家財萬貫的老人,擁有許多房子、土地、現金,可說是非常有錢。打從年輕時,他便不假他人之手,賺進許多財富。然而,老人不懂得如何花錢。他沒有明確的目標,只知道不斷存錢,連在子女身上也捨不得花錢。他一輩子都沒好好休息過,只是拚命地存錢。
在他逝世後,子女、親戚開始眼饞他的財富,甚至放棄《繼承法》的公平分配,不惜與自家人打官司,只求拿到更多遺產。子女們各自主張自己在老人死前撫養他,有權得到更多;吵著自己是老大,本該繼承更多;或是宣稱自己最窮,理應分得更多。
即便老人留下遺書,子女們仍透過遺囑無效的訴訟,展開熾熱的鬥爭。由於這場訴訟,子女之間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
老人這一生雖然取得莫大的財富,卻不曾在生前好好享受,死後全家更因為這筆錢反目成仇,這樣真能稱為富者嗎?
我並非在貶低這位老人。只是想請大家仔細思考,將他稱為富者是否恰當。
縱使當事人擁有許多房子、土地、現金,卻活得毫無生活品質,有錢也不花,真的能算是富者嗎?
假如我們夢寐以求的富者是這種樣子,豈不是太空虛了?
我是這麼看的。
這個問題的答案,就留待下一篇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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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富者的3大條件
雖然開始經商是個偶然,但我其實很想成為富者。我一直對這個身分充滿憧憬,與形形色色的人接觸,努力在當中尋找真正的富者。
有了做生意和開公司的經驗後,我發現,光憑有錢,似乎還是不夠資格與富者相提並論。
例如,雖然擁有財富,真正使用那筆錢的卻不是本人,而是家人。你可以說自己是為了家人賺錢,可是,賺錢的當事人若不能好好花錢,似乎談不上盡善盡美。
再者,如果不是以賺錢者的名義花錢,而是家人的話,這筆錢通常很難存續。唯有賺錢者先使用這筆錢,才能完全發揮其價值。
舉個例子來說,A負責賺錢,家人B負責花錢。在不懂金錢的寶貴與價值的情況下,B必定會奢侈度日,畢竟沒有比花別人的錢更容易、更無所畏懼的事了。到最後,B很有可能會花光A賺來的錢,一起變得貧困落魄。
應該有人會納悶,既然我這麼說,為什麼一般的家庭不會如此?他們不也是一家之主賺錢,全家花錢嗎?那是因為他們的錢不足以體現奢侈,賺來的錢光是支應生活費就已經非常吃緊,老是不夠用了,怎麼有機會因為錢而落魄。
活到這把年紀,我想為富者下個定義。因為我看過的無數有錢人當中,有太多讓人無法理解或令人質疑是否真的是富者。
假如一個人很有錢,卻沒有時間花,或是成天處在高壓環境、凡事緊張兮兮,那種德性實在與富者二字所蘊含的從容相去甚遠。
做生意和開公司期間,我讀了許多有關富者的書,也做了很多功課,不斷斟酌富者的定義。現在,我終於得出了我的結論。
所謂的富者,應該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第一,時間自由。
既然提到了自由這個詞,我就先說明一下,讓大家更好理解。
據說人類的大腦會基於求生本能追尋自由。可是,這個世界沒有百分之百的自由。有鑑於百分之百的自由可能造成混亂,所以即便是自由民主主義,仍會以法律統治社會,維繫秩序。
同理可證,我說的自由也不是百分之百的自由。非要用數值表示的話,可以解釋為過半的自由。比方說,一天24小時當中,可自由運用的時間超過一半,也就是12小時以上,便可說是擁有時間自由。
如果沒有時間自由, 就算再有錢,也不能稱為富者。因為你沒有時間花那些錢。這是所謂的專業領域人士很常見的特質。
例如, 醫生的所得除了基本薪資,還有各種津貼與補助。由於基本薪資並不高,他們會盡力提高其他津貼。為此,他們必須在別人玩樂的時候繼續工作。再加上職位愈高,組織要求的標準(各種研究績效、論文等)也愈高,他們不得不一一滿足要求。許多醫生即使賺了很多錢,也沒時間花,甚或沒時間回家。
不能花多少賺多少嗎?從眾多的例子來看,想做到這點並不容易。假設家裡出了個醫生,無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配偶的家人、小孩等等,都會對他抱有很大的期待。因為掛著醫生的頭銜,家裡只要出了什麼事,他就得扛下責任。
「這次你弟弟結婚,身為醫生,幫他付一下房子的全稅吧。」
「哥,借我一點錢周轉吧。要是沒有這筆錢,我的公司會倒閉的。」
「哥,幫我出點頭期款吧。」
「你是我們家的希望。」
想要無情地拒絕這些要求並不容易。如此一來,支出自然大增,只能做更多工作來填補這些支出。
換言之,賺錢的人其實沒有時間花錢。
賺錢的人不能花錢,只是因為有錢就被稱為富者,各位不覺得哪裡奇怪嗎?
第二,資本自由(財富自由)。
討論資本自由之前,不妨先看一下生活開銷吧。生活開銷大致可分為兩種:
其一是必要支出。必要支出指的是維持生計的消費,包含食衣住行、水電瓦斯、醫療等相關費用。
另一種是想要支出。想要支出是必要支出以外的其他消費,興趣、休閒活動等提高生活品質的費用皆屬於此類。
所謂的資本自由,是在沒有勞動所得的情況下,仍有餘裕維持這兩種支出。
如果需要以勞動所得維持生計,視同沒有資本自由。
金錢的確不是萬能。可是,倘若你能夠不花時間勞動,就買下該買的東西、做想做的事,表示你已經擁有資本自由。
第三,關係自由。
做人難免有些非自願的人際關係。舉例來說,血緣關係可說是毫無選擇、誰都無法砍斷的關係。排除這種必然的關係,其他各種可見或不可見關係的自由程度,便是判斷你是否握有關係自由的標準。
假如一個人的必要支出和想要支出等各種開銷不虞匱乏,也有充足的時間,卻無法擺脫工作這層關係,就是缺乏關係自由。這種情形多半發生在為了生存,不能離開工作崗位,擁有高額年薪的高階主管身上。
理所當然,這三種條件或多或少存在交集,像是沒有關係自由的人,往往也沒有時間自由。
在某種程度上,能自由掌控這三種條件的人才是富者。
以無業遊民為例,無業遊民可謂擁有高度的時間自由與關係自由,既沒有工作的束縛,時間也很多,但他們沒有資本自由,所以不能稱為富者。
請記得,後續範例中登場的富者皆是符合定義(擁有時間、資本、關係自由)的人,這將有助各位理解本書的內容。
作者簡介_J won(제이원)
平凡的大韓民國家長。
2008年金融危機時,身為老闆的他,經歷了一段比誰都痛苦的時期。為了挽救危在旦夕的公司,不分晝夜苦學奮鬥,終於在不動產競標中找到轉機。
他的投資策略簡單得令人訝異,捨去所有不必要的作為,鑽研實踐與獲益的關鍵。因此,他的執行率和報酬率非常高。
近來,他透過個人部落格、社團與各界讀者交流。不只分享競標不動產的方法,也討論活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必要的態度等等,主題相當多元。
期望這片土地上眾多的平凡家長們,可以藉由自己的故事找到新的機會。《富者的態度:關於工作、投資、關係、金錢的正確心態》是他最為知名的著作。
本文摘自先覺出版社《富者的態度:關於工作、投資、關係、金錢的正確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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