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各位朋友分享關於辦理遺產繼承案件的幾個心得(補充版)...
1、不要親人一過世就拿祂的印鑑存摺把祂的存款領出來,這可能會觸犯「偽造文書罪」。如果真的等不及辦好繼承就需要把存款先領出來辦理後事,請先取得所有繼承人的同意(最好是書面同意),並將錢都用來辦理後事。
2、女兒也有繼承權,應繼分與兒子相同,就算遺囑註明只給兒子,女兒仍有法定的特留分。要姊妹們拋棄繼承,態度應該是感恩而不是理直氣壯或情緒勒索。如果堅持女兒嫁出去是別人家的人沒有拜祖先不能繼承祖產,很簡單,兒子拿房產,女兒領現金就可以解決了。
3、媳婦不是公婆的法定繼承人,不能繼承公婆的遺產,所以媳婦孝敬公婆,公婆不能視為理所當然,應該要心懷感恩,反之亦然,公婆愛護媳婦,媳婦也該心懷感恩。如果可以,在遺囑中分配一些遺產給照顧自己愛護自己的媳婦或公婆,無寧是美事一樁。
4、如果對不動產如何分配(分割)有爭執,變價分割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有時原物分割加現金補貼(金錢補償)的方式會更快速,分配到的金額也可能更高。
5、遺產分配和扶養費分擔不是同一件事,但負擔較多扶養費的子女或許可以善用「返還代墊扶養費」的機制要求其他繼承人分擔之前支出的扶養費。
6、最有價值的遺產不一定是房屋土地等不動產或台積電的股票,有時候債權、智慧財產(商標、著作、營業秘密或專利)或小公司的股權才是真正的驚喜,尤其是小公司名下有大筆不動產或股票的時候。
7、手足之間不必勉強相親相愛,但至少不要為錢反目成仇、殺到見骨。
8、預立遺囑不是觸霉頭,而是讓自己安心地走。安排得好,(保險箱、email和臉書的)密碼和秘密(例如日記)也可以透過遺囑傳給下一代。
9、姪子姪女外甥外甥女不是姑姨伯叔的法定繼承人,想要繼承姑姨伯叔的遺產必須用遺囑來解決,單身貴族請注意,若無配偶子女,也無父母、兄弟、祖父母等法定繼承人,請記得立遺囑,否則一輩子努力的財產,可能歸國庫所有。
10、貓咪狗狗鼠鼠兔兔亀亀鳥兒和其他動物都沒有繼承權,毛孩本身其實也是遺產的一部分,想要留遺產給毛孩,必須用遺囑或利用信託來解決。
11、地位或職位(例如集團總裁)不能繼承,財產才能繼承,但地位可以透過繼承的財產而取得。(看張榮發遺囑有感)
12、千萬不要以為跟匪類的兄弟姊妹斷絕往來就沒您的事,因為實務上很常出現匪類兄弟姊妹欠了一屁股債,死後他(她)的子女全部拋棄繼承,卻沒通知您也要跟著拋棄,導致您必需繼承他們債務的情況。即使現行制度是限定繼承,跑流程仍很累的。所以匪類兄弟姊妹過世,還是要稍微關心一下嘿。
13、有平常將父母棄置之不顧,父母死後就來搶遺產的兄弟姊妹,也會有利用當失智父母監護人的機會偷偷侵占父母財產的兄弟姊妹。前者是常態,後者多出現在財富之家。其實利用當監護人機會侵占父母財產是很不智的行為,因為很容易被抓到把柄,被告偽造文書、侵占、背信或詐欺。
依照之前處理家事案件的經驗,整理上列各點與大家分享,以上。
遺產繼承案件可以看見人性修羅場。
作者簡介_顏紘頤律師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畢業於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司法組,世新大學智慧財產暨傳播科技法律研究所進修,曾於國內最大的西藥代理與SPA公司擔任法務經理10餘年,並擔任ETS代理商忠欣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律顧問近10年,累積超過20年的公司法務經驗。FB: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
本文獲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授權轉載,原文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