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婚姻帶你上天堂,不好的婚姻讓你像是住牢房。結婚是終身大事,但在不對的時間,與不合適的人結合,會讓已經很艱難的人生變成難上加難!要度過難關,就要像聖嚴法師說的: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但是,都還不知道怎麼離婚,哪來的放下啊?
一宣佈要離婚,身邊的三姑六婆……哦不對,是三五好友!紛紛開始扮起了狗頭軍師,給出各種跟法律規定不太一樣的建議,到底離婚有什麼要注意的勒?
關於離婚,到底該怎麼做?
先把三五好友說的江湖傳言、小道消息放一旁吧!離婚的正確方式有3種:裁判離婚、經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協議離婚。前2種離婚方式都會經過法院這關,離婚的程序也雷同,主要分2步驟:
(1)夫妻一方向法院請求離婚,雙方達成共識並經過法院作成調解、和解筆錄或裁判,來達成離婚的目的。
(2)拿法院的調解、和解筆錄、法院判決及確定證明書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這2種離婚方式是由公權力或公正第三方的介入,最大的好處是只要成立以後,其中一方可以自己去申請辦理離婚登記;換句話說,不用擔心另一方突然出爾反爾,對你「勾勾纏」不放手!要是你還是覺得家務事不想讓別人看光光,那協議離婚可能比較適合你!只要夫妻雙方都有離婚的共識,就可以通過離婚協議書以及2位以上證人簽名,直接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來完成離婚程序。
協議離婚看起來比較簡單,我該怎麼寫離婚協議書?
法律對於離婚協議書沒有規定一定要由誰來寫,也沒有對格式或內容有什麼特別要求,更沒有要求一定要經過公證;也就是說可以不用找律師,內容還可以按照自身需要來自由發揮!(但當然還是有一些問題可能導致離婚無效,後面馬上提到喔)
還是不會寫?不要擔心!目前各地方的戶政事務所網站都有提供離婚協議書的範本可以下載,通常範本開頭都是「立離婚協議書人XXX及XXX,因故無法繼續婚姻生活,難偕白首,在下列2證人見聞下,同意離婚……」然後下方有關於子女親權的約定、其他約定,算是非常簡單的寫法,如果重點只是離婚而已,這樣的寫法也堪用了。按上面的內容勾選或填寫,再由雙方當事人及2位以上的證人簽名後,一份熱騰騰的離婚協議書就完成啦!
戶政事務所提供的離婚協議書範本,雖然相當簡單易懂,但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戶政事務所也沒有跟你生活在一起,要為每個人量身訂做一份離婚協議書,實在不容易。所以範本上面有「其他」這個欄位,就是要提醒當事人想想,還有什麼需要約定的事情需要在達成協議後一併寫上去?
一般來說,離婚最重要的就是3件事:要不要離婚、小孩的權利義務事項、財產怎麼分配?實務上很常看到因為後面2項談不攏而乾脆擺爛不離婚的,就會卡在那邊繼續當怨偶。
所以建議還是要考慮到以下內容,例如: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親權)行使由何人負擔、扶養費的分擔、探視方案以及夫妻財產分配等,針對這幾個事項好好與對方談談;唯有審慎協商,並將約定的內容詳細記載,才能杜絕後續爭議。雖然沒辦法好好在一起,至少要好好地把離婚辦好,為這段感情畫下一個完美句號吧。
我寫的離婚協議書,有可能會坑到我自己嗎?
協議離婚看起來蠻容易的,只要準備離婚協議書跟2位證人的簽名就可以去登記了,但對於找不到證人的怨偶來說,可能一點也不容易!又或者離婚造成某些不公平,這時可以反悔主張無效嗎?來看看以下的案例:
台中市一名蕭姓男子找不到人來擔任離婚證人(所謂邊緣人),於是便偷拿自己姊姊跟弟弟的印章蓋在離婚證人欄位,就跟太太前往戶政事務所完成了離婚登記,沒想到事後太太不想離婚了,提告主張離婚無效,法院最終作出判決,確認雙方婚姻關係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