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26歲,我以為自己對這個重要教訓已經了然於心,而且我對於自己能做到收支平衡相當自豪,而且我經常能做出明智的「選擇」。畢竟,幼教老師的起始年薪是3萬9,000美元,但我卻能在3年內就存到4萬美元;我在總分 850 的個人信用評分中,拿到 802 分(這可是 A++ 喔!),而且在25歲這麼年輕時,我就買下先前提到的那戶公寓了。聽起來很棒,對吧?確實是的⋯⋯
請繫好安全帶⋯⋯因為等一下的事會非常刺激。
我如何掉進一連串的「投資」陷阱?
2007 年,我已經達到上述的存款及信用數字。甚至可以說,我自認那時候的我非常有財務責任,我確實對自己管理金錢的能力非常有信心,有信心到我決定「不只是儲備退休金,我還要進一步投資」。但是,這個比較高深的投資概念,我卻不是去跟我身為財務專家的爸爸上一堂實務課,而是找了一個有錢人,要他教我如何增長財富—這個人,我們就叫他「傑克大盜」好了,稍後我會再解釋原因。
傑克大盜擁有一輛名車、一戶位於紐約市的頂樓公寓,而且看起來總是口袋滿滿。20幾歲的我並不知道,一個人可以「持有」這些昂貴的物品,但卻無法真正「擁有」這些東西。我跟傑克大盜聯絡,請他協助我做投資。在此之前,我並未背負任何信用卡債務,而他說最好的投資方式就是「拿別人的錢」來投資,所以他建議我去開一個新的信用卡帳戶,辦理預借現金,用信用卡公司的錢來累積我的財富。
傑克大盜有好幾家位在歐洲的商店,我們的計畫是利用這筆錢來購買當地受歡迎的美國品牌商品,然後把這些商品運送到他的店鋪販售。我們簽了一份合約(畢竟我可不是笨蛋),根據傑克大盜的說法,我投資2萬美元的預期收益是每週進帳2,000 美元,為期二年。我覺得這個投資滿穩的,因為他總是一副有錢的樣子,至於他的錢是從哪來的?他怎麼管理自己的財富?我壓根兒沒有懷疑過。
我一定是失心瘋了!事實上,我被一個根深蒂固的願望蒙蔽雙眼。我希望幫助我爸媽早點退休,為了讓孩子們上大學,他們已經犧牲太多了。我的邏輯是,用投資2萬美元的進帳,讓爸媽不必再辛苦工作,而傑克大盜知道這一點。我現在才明白,他利用了我的弱點,還有我的無知。
在此之前,我甚至不知道可以用信用卡預借現金;我也不知道,這種借錢方式是最糟糕的,這幾乎等同於是在跟地下錢莊借錢—借這筆錢必須付出的利息,等於是把錢丟出窗戶,踐踏它、開車碾過它、盡情糟蹋它⋯⋯用信用卡借貸,無疑是一個糟糕透頂的財務決定。
我要說的震驚情節是,我按照傑克大盜的建議去銀行辦一張新的信用卡,並預借了2萬美元。我還記得行員好心的關切我,把我留在那裡大概有1小時吧,他們問我許多問題,確定我是真的以自己的意志做出這個決定。這本來應該是個紅色警訊,但我卻完全無視它,因為親愛的,我要用這筆錢來賺錢啊!最後我從銀行借出這筆錢,然後恪遵義務似的交給傑克大盜。
好了⋯⋯我回來了。接下來我要說的是,我的第2個錯誤決定使得情況愈來愈糟糕。噢,沒錯,情況愈來愈糟了。顯然一週之內掉進一個投資陷阱是不夠的,因為我決定進一步「投資自己」。我一直都想創業,而我最喜愛的理財作家在網路上推廣「如何創業」的訓練課程,而且正限時特價—特效聲請下⋯⋯只要1萬5,000美元。我覺得很實惠啊!
我的想法大概是這樣的:我馬上就會變有錢了(也就是預期中傑克大盜那筆每週2,000美元的投資進帳),除了能讓我爸媽有些餘裕之外,幾個月下來我就能付清 1 萬 5,000 美元這筆課程學費。付清之後,我盤算著可以運用這筆持續一週 2,000美元的進帳,來營運我在上完課之後會成立的事業,而接下來這個事業賺到的錢又可以拿來孝養父母。
結果,不到一週,我從完全沒有卡債,到背負3萬5,000美元(編按:約新台幣101萬)的債務!而我爸媽、家人及朋友完全不知道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