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和朋友吃飯,她興高采烈地告訴我:「我想要頂一家飲料店!」
住在桃園的友人,工作多年、存了些錢,一直想要自己創業;但她一直都是辦公室裡的行政職,沒有創業的知識和技能,唯一可想的就是「餐飲創業」。這2年,只要有加盟展,她都會到現場觀摩;她和我說:「飲料店的加盟金居然要200多萬,實在下不了手!」
上個月,親戚告訴她,就在她住家不遠,某飲料店的加盟主要把店頂讓,生財設備、技術全部轉移,頂讓金「只要30萬」!聽到30萬,她眼睛亮了「這個品牌的飲料店加盟金要兩百萬ㄟ,是不是很划算!」看到友人正在興頭上,身為「資深冷水大師」,崴爺徹底讓她熄了火….
我的創業前輩和我說過:沒有一個創業者,會放著賺錢的生意不做。那些嘴上說:「移民出國、身體不適、忍痛割愛、股東不合、生涯規劃」,急著用低價把店讓出去的人,十之八九都是想把燙手山芋拋出去的人。真正要頂讓的主因只有一個,就是「不賺錢、在賠錢」。
我虧了一下朋友:妳從小到大沒創業過ㄟ,妳真以為自己是「經營之神」,能讓一家瀕臨倒閉的飲料店起死回生啊?
真的啊!就算接了人家頂讓的加盟店,你也不可能改變頹勢。加盟店不是具有成長性的事業(至少對加盟者不是),品牌經營、行銷廣告、產品、定價策略這些重要決策,都控制在加盟總部,你怎麼調整?加盟主唯一可控的就是「Location」!很顯然,一開始店址就選錯了。就是因為租金過高、人潮不佳、風水不好…才會導致這樣的結果。
你花了30萬,以為買到划算的「資產」;但實際上你買到的是別人的「負債」。員工要發薪水、房東要收租金、物料要錢買、加盟總部要抽成、政府要課稅….你接手後的每個月,可能都要賠上幾萬、幾十萬!
不只有農曆七月半要小心「抓交替」;接人家做不下去的店,也是一種「被抓來」交替的行為。所以交替前,請三思:
1/沒有人會放著賺錢的生意不做
2/人家都做不下去,你憑什麼有把握做得更好?
3/我還沒想到…..(你們幫忙接一句)
作者簡介_崴爺
創業者/KOL/作家
寫創業的事、寫職場的事、寫人生的事。「我是崴爺」粉絲團,吸引超過21萬粉絲。2016年至今,已出版過三本書。
※本文獲我是崴爺授權轉載,原文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