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共享經濟的Gig economy再遭批判,像是瓜分了舊行業市場,而員工卻受惠不大;但這個新的運作模式勢必會蓬勃發展,而消費者也將是最終的受益者。
對Gig economy的批判主要來自兩個部分,第一,Uber、AirBnB、Lyft等在全球迅速蔓延,但是他們的成功是建立在傳統出租車、旅居業業務萎縮、收入下降基礎上的零和遊戲,電子商貿對傳統零售業、商場的衝擊同樣震撼。第二,員工收入並未提高,撇開自負生產工具的成本,員工實際受惠不大,而且醫療保險、社會福利闕如。新經濟的擴張,只是將舊經濟的就業機會頂替出來。
這兩個批評及Warren的評論,都是從供給端看共享經濟,新營運模式的崛起,意味著之前的模式成為夕陽產業。對新行業,這是通膨的,不過對面臨競爭的舊行業,這是通縮的。但從需求端看,新模式去除了中間環節,令整體運作更有效率,而消費者是最大受益者。從這個意義上講,這是生產效率提高,是「普惠」的社會進步。筆者對Gig economy,持歡迎態度,因為消費者是最終的受益者。
然而,Gig economy目前普遍的問題是靠補貼爭取客源。他們的現金流中,相當部分不是來自運營,而是來自創投公司的投資。在量化寬鬆的環境下,實體經濟依然乏善可陳,但是資本市場卻是風風火火。用低成本資金拚燒錢,來爭取市場份額,就使新舊經濟的競爭變得不公平了。如果資本市場泡沫破滅,則消費者於消費上所得可能在資本市場輸回去(直接或間接地),那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一九九九年的網路泡沫經驗告訴大家,當時市場上貌似充滿生命力、創意的公司,未必可以生存下來,不過網路本身經過市場錘鍊,成為新的商業模式和生活模式。筆者認為Gig economy也是如此,靠資本市場泡沫集資、靠補貼占領市場的弄潮兒,十年後未必依然存在,但是共享經濟作為一種新的運作模式必然蓬勃發展。共享經濟崛起對與之競爭的舊行業必然帶來通縮壓力,但是消費者總體上是受惠的,當然運作模式能否持久,只有在不燒錢的情況下才能做判斷。
(本專欄隔周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