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殼大廠可成 (2474-TW) 否決外資股東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遭外資股東批評剝奪股東權益並向金管會檢舉。對此,金管會今 (15) 日以違反公司法為由,對可成負責人洪水樹開罰 24 萬元。
2 家持股比僅 1% 的外資股東,提案要求可成修改公司章程,主張股利決定權改由股東會決議,但對於股東提案可成卻以公司法第 172 條之 1 第 1 項但書規定,認為提案超過 1 項者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討論,2 家股東憤而向金管會檢舉。
對於外資股東槓上可成,金管會表示,可成股東前向可成提出 112 年度股東常會議案「修正公司章程」,但可成卻以提案超過一項,未予列入股東常會議案,已違反公司法第 172 條之 1 第 4 項規定。
金管會表示,根據公司法第 172 條之 1 第 7 項規定,對可成負責人處罰鍰新台幣 24 萬元。
※本文授權自鉅亨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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