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立法院院會周五(4/21)三讀通過《證券交易稅》部分條文修正案,將股東持股申報門檻降到 5%,證券相關事業最高罰鍰也將由 480 萬元拉高到 600 萬元。
修法說明中指出,為讓公司股權重大異動資訊更公開透明,符合國際趨勢,同時強化證券商等機構的法令遵循,健全資本市場發展及保障投資人權益,行政院會於2022年12月22日通過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78條之1、第183條條文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
本次修正第43條之1條文及第183條條文,針對持股大戶,申報門檻從10%調降為5%。另外為加強對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及證券相關機構的法令遵循,修正第178條之1條文,上述機構違反規定的罰鍰上限由現行新台幣480萬元提高為600萬元。
(原文刊載於2023/4/6,更新時間為2023/4/21)
立法院財委會於4/6進行「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1、第 178 條之 1、第 183 條修正草案審查,最終初審通過將股東持股申報門檻降到 5%,另外,證券相關事業最高罰鍰也將由 480 萬元拉高到 600 萬元,且罰緩下限金額經協商後將從 24 萬提高至 30 萬元。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初審通過後希望盡速送院會審查,盼能趕在 7、 8 月亞洲公司治理協會評鑑前前完成修法,對國內公司治理評鑑增加透明度有加分的效果。
過去市場上常出現市場派默默吃貨,直到吃到持股 10% 才被發現,為避免大股東上下其手,使證券市場持股資訊更透明,公司股權重大異動之資訊能即時且充分公開,並為符合外國立法之趨勢,立法院財委會6日初審證交法相關修正草案,將股東持股申報門檻從10%降到 5%,藏鏡人無所遁形。
針對股東持股申報門檻從 10% 降到 5%,影響所及達 3307 家,但立委賴士葆質詢,此舉有助強化大量持股的資訊揭露,並可避免大股東「上下其手」,應該愈快愈好,為什麼要緩衝一年才上路?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遇大制度的變革都會以緩衝處理,以影響對市場衝擊,加上中間涉及宣導、修相關子法,所以需要一些時間。
立法院財委會審議《證交法》第 43 條、178 條及 183 條修正案,除了行政院版本之外,民眾黨、時代力量、立委郭國文、沈發惠及林楚茵等 5 種修法版本。
最終股東持股申報門檻拍板從 10% 降到 5%,也就是初審通過行政院版本。
但證券相關事業裁罰門檻部分,民眾黨團提案,為使裁罰具勸阻性效果,證券商、證券同業公會、證券服務事業的最低罰鍰,應該從現行的 24 萬元提高到 30 萬元、上限金額由 480 萬元提升至 600 萬元,其中,上限金額與政院版相符,但下限拉高,最終也獲金管會採納,亦即未來證券業的罰緩,在修法後,上下限都將提高。
金管會表示,2020 年第 1 季起就已經要求上市櫃公司財報,須揭露持股比例超過 5% 的股東資訊,投資人難以掌握股權變化趨向;一旦修法之後,公司將「立即」申報及公告,而不用等到財務報告公布,監理機關與投資人就可立即掌握、也有利公司治理。
※本文授權自鉅亨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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