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3008)與先進光(3362)今(5)日就侵害營業祕密相關案件達成和解,一早兩家公司即同步發布重訊指出,雙方已簽訂保密之和解契約書,大立光將依該和解契約書之約定,撤回對先進光電公司相關案件之執行、損害賠償請求及告訴。
和解相關案件,包含智慧財產法院107年度民營上字第1號民事案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智易字第45號刑事案件、104年度智附民字第20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110年度司執字第19967號假執行事件及保全執行事件已簽訂保密之和解契約書,大立光將依該和解契約書之約定,撤回對本公司相關案件之執行、損害賠償請求及告訴,其他部分因涉及當事人機密,就和解內容予以保密。
大立光2013年以侵犯其著作權及營業祕密為由,指控先進光電,全面點燃光學界的專利戰,一手發動戰爭的,還是大立光剛接班的林恩舟與林恩平兄弟檔,為何他們不惜與同業撕破臉?
故事重頭說起: 大立光為何不惜一戰要告倒先進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