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開始,因為股利可扣抵稅率減半的實施,參加除權息配股配息,除了現行要扣2%健保補充費以外,原本小股民在除權息時可享受的可扣餘額抵減綜合所得稅的福利,也將減半;雪上加霜的是,年淨所得1000萬元以上的高所得者,所得稅最高級距也將從40%調升到45%。這兩項新政策的實施,勢必影響包括散戶、大股東和市場大戶在參加除權息時的投資決策,存股族一定要留意。
什麼是可扣抵稅額呢?一間賺錢的公司,就會有「稅前淨利」,繳了營所稅(目前為17%)後,就會剩下「稅後淨利」,公司會把「稅後淨利」的一部分,發給股東,也就是「股利」。股東拿到這些收入,如果還要再繳一次個人所得稅,就等於是繳2次,這樣並不公平,所以民國85年總統李登輝任內實施了「兩稅合一」制度,就是根據每個股東自己的個人所得稅率,政府只拿每個股東該繳的稅。
整個流程是這樣,公司先繳營業所得稅,發股利後,等到股東要繳自己的所得稅時,會根據自己的所得稅率,計算出此筆股利收入該繳的稅,如果自己該繳的稅,比公司先繳的營業所得稅低,就會退你錢,但如果你該繳的稅,比公司先繳的營業所得稅高,你就要補繳稅。
抵稅福利家數變少、金額縮水
小股民衝擊更大
據統計,102年1484家上市櫃公司中,有1008家(占上市櫃公司家數的68%)有配發股息,配息金額合計為7249億元,扣抵總額為899億元,其中有所得稅可扣抵率的有921家(占上市櫃公司家數的62.1%),而可扣抵率在13.64%以上的家數有585家,綜所稅率在12%以下的股民,參加這585家公司除權息,將可完整享受股息可以扣抵綜所稅的福利。
但當可扣抵稅率減半後,若以102年的可扣抵稅率推估,在13.64%以上的家數只剩下67家,5.26~13.64%之間的公司則暴增至624家,也就是說,綜所稅稅率12%的存股族,只剩下這67檔股票,在參與除權息時,才能享有抵稅福利,稅率在20%以上的人,參加除權息根本不划算,稅率在5%的投資人,雖然選擇家數比較多,但可扣抵的金額也縮水一半以上。
舉9925新保為例,假設新保2015年和2014年一樣,同樣每股配息1.8元,但因可扣抵稅率減半,從26.25%降到13.125%,綜所稅稅率12%的投資人,原本一張可以擁有200元抵稅額,但在新制實施後,反而要多繳8元的稅;稅率5%的人,可扣抵稅額也從359元縮水至134元;稅率為0%者,可扣抵稅額則從473元減少至236元。也就是說,可扣抵稅率減半,對小股民的衝擊,反而比大戶更大(參見附表)。
各稅率級距可扣抵稅率減半前股利所得淨額`(以9925新保為例)
綜所稅稅率 |
0% |
5% |
12% |
20% |
30% |
40% |
45% |
(1)配股 |
1.8元 |
1.8元 |
1.8元 |
1.8元 |
1.8元 |
1.8元 |
1.8元 |
(2)現金股利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3)扣抵稅率 |
26.25% |
26.25% |
26.25% |
26.25% |
26.25% |
26.25% |
26.25% |
(4)扣抵稅額=(2)*(3) |
473 |
473 |
473 |
473 |
473 |
473 |
473 |
(5)股利總額=(2)+(4) |
2,273 |
2,273 |
2,273 |
2,273 |
2,273 |
2,273 |
2,273 |
(6)綜所稅額=(5)*稅率 |
0 |
114 |
273 |
455 |
682 |
909 |
1,023 |
(7)繳稅金額=(6)-(4) |
-473 |
-359 |
-200 |
-18 |
209 |
436 |
550 |
(8)股利淨額=(2)-(7) |
2,273 |
2,159 |
2,000 |
1,818 |
1,591 |
1,364 |
1,250 |
各稅率級距可扣抵稅率減半後股利所得淨額(以9925新保為例)
綜所稅稅率 |
0% |
5% |
12% |
20% |
30% |
40% |
45% |
(1)配股 |
1.8元 |
1.8元 |
1.8元 |
1.8元 |
1.8元 |
1.8元 |
1.8元 |
(2)現金股利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3)扣抵稅率 |
13.13% |
13.13% |
13.13% |
13.13% |
13.13% |
13.13% |
13.13% |
(4)扣抵稅額=(2)*(3) |
236 |
236 |
236 |
236 |
236 |
236 |
236 |
(5)股利總額=(2)+(4) |
2,036 |
2,036 |
2,036 |
2,036 |
2,036 |
2,036 |
2,036 |
(6)綜所稅額=(5)*稅率 |
0 |
102 |
244 |
407 |
611 |
815 |
916 |
(7)繳稅金額=(6)-(4) |
-236 |
-134 |
8 |
171 |
375 |
578 |
680 |
(8)股利淨額=(2)-(7) |
2,036 |
1,934 |
1,792 |
1,629 |
1,425 |
1,222 |
1,120 |
註:可扣抵稅率減半為13.125%,取小數點以下兩位四捨五入以方便計算
稅率提高到45%、大戶縮手
不利籌碼穩定
相較於可扣抵稅率減半政策,影響市場大戶、大股東除權息參與意願更大的,是所得稅率最高級距,從40%提高到45%的政策,因為對上市櫃公司大股東來說,光靠股利所得便很容易超過1000萬元,這些失去選擇權的較高所得投資人,若不想讓股息因增稅而受損,只有棄息賣出一途。
再者,當大股東認為政策會讓他們被課更多的稅,也會影響企業的股利政策,像是今年上市櫃拚命發股息,甚至連過去幾年累積的盈餘和資本公積都拿來配,或是以現金增資發還原股東的方式變相發股利,都會削弱明年甚至往後幾年配息的能力,如果真的如此,勢必會降低長期投資人的投資意願。
資深投資人阿土伯就認為,可扣抵稅額減半的政策是「飲鴆止渴」,因為投資人會不想長期持股,大家會在除權息之前就賣掉股票,棄息賣壓會加重。有些長線投資人,他們很少買賣股票,追逐價差,通常只挑選長期獲利穩定的績優股,每年靠領取股利補貼生活。更何況參與除息時,若不能填息,根本不能算得上「收入」,股票下跌的風險要個人承擔,但配股配息該繳的稅,負擔卻加重了。當這群長線投資人不願投資,更加不利籌碼的穩定,投機氣氛會更濃厚。
好股除息前賣出,除息後回補
更易形成填息行情
不過,換個角度思考,若市場共識是不要參加除權息,免得被政府課更多稅,出現棄息賣壓,對於若干好股票反而是難得的買點。市場大戶、大股東不願意繳稅除息前賣出的股票,在除權息後回補持股,反而比較容易形成填息行情。
以上述的新保為例,若投資人的所得稅額是12%,以40元股價、1.8元現金股利計算,殖利率有4.5%,即使扣掉2%的健保補充費和應繳綜合所得稅,如果能填息,一張能淨賺約1550元,相較於幾百元的抵稅額差異,還是賺股利和差價比較實在。如果因為棄息賣壓出現超跌價位,一些獲利穩定的績優股「賺了股息,又賺了差價」的機會應該會更多。
當然,股市變化無常,7、8月的除權息旺季,市場氣氛會如何很難預測。然而,包括可扣抵稅率減半、綜所稅最高稅率調高以及10億元大戶條款等不利股票投資人的政策都將自2015年開始實施,目前看來,對於以往活潑見長的台股來說,資金不斷失血、波動度降低,變成一灘死水,無論是短線賺價差的投機客,或是以領股利為主的長線投資人,都賺不到錢,才是未來最大的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