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稅法修正後,內資稅負仍比外資重,但已有改善。稅改是找回台灣競爭力的重要手術,希望小英政府在接受社會各方意見後,可以修出一套適合台灣運行的新稅制。
林全院長是小英勝選後,蔡總統心目中唯一的閣揆人選;而林全在情義相挺中,放棄獨董高薪,接下政黨輪替後艱鉅的政務改革任務,從《勞基法》的「一例一休」,到衝突不斷的年金改革,再到國民黨立委發動絕食杯葛的前瞻條例審議,最後的臨去秋波是端出稅改方案。也就是說,蔡總統接掌政權後,所有艱難的改革政務都在林全院長手上完成,接下來要無縫接軌的賴清德,在林全院長為他掃除了那麼多路障後,可望開啟新的政績,讓民進黨能順利安度二○一八年的六都首長大選。
台股上萬點,最賺的不是本國投資人
我們來看看林全院長臨去秋波丟出來的稅改,也許是大家已受夠馬政府時代,財政健全方案帶來的很多不良後遺症;這次稅改內容大致精神是調高企業課稅,降低民眾稅負,社會上仍有些雜音,但整體而言,仍得到較多正面評價,其中讓資本市場較有感的是縮小內外資的稅負。
大約一個多月前,國內一位重量級企業大老入府晉見小英總統,那天蔡總統似乎心情很好,她開門見山地說,股市站上萬點一段時間了,國內經濟情勢應該很好,投資人都很有收穫吧?這位企業大老告訴總統,台股上萬點,賺錢的都是外資,如果是像過去那樣,那麼本國投資人應該歡欣鼓舞,餐廳人潮爆滿,到處張燈結彩才對,但他說只有外資賺錢。
總統又說,最近投資人不是開始進場了?這位企業大老對總統說,外資進場那麼久了,如果此時散戶投資人才要進場,萬一外資殺出來,可能對本國投資人造成重大傷害。這是企業大老轉述他與總統的對話,這也可能是促使蔡總統要加速完成稅改的重要原因之一,稅制規範不當很容易衍生出特殊的經濟產物。
這些年,台股完全靠外資撐起一片天,其一是過去十年外資賣超台股只有一年,當外資買超較少,或外資賣超,台股容易下跌。二是台股高殖利率吸引外資,從二○一二年醞釀開徵證所稅以來,外資買超台股逾新台幣一.一兆元,而這段期間外資在台股配息拿走一.五六兆元,這等於有七二%的資金是外資領到股息後,繼續投入台股市場,這個再投資比率相當高。而外資年年買超,外資在台股市值比重也逐年提高,二○○八年金融海嘯那一年,外資占台股比重二九.八%,到今年七月底為止,已拉升到四一.八%,這個比率不斷攀高。
外資獨大,凸顯出稅制問題
外資在台股影響力與日俱增,背後原因很多,但造成內資式微、外資獨大的現象,與二○一四年上路的財政健全方案有關。台灣的稅制在二○一二年馬總統第一任任期結束之前,算是比較單純的,那時外資分離課稅二○%,本國人最高稅率四○%,但兩稅合一可以扣抵十七%的企業營所稅。粗略來說,外資二○%,本國人四○%扣抵十七%後是二三%,本國人稅負比外資重,但差距沒有那麼大。
到二○一二年後,馬總統進入第二個任期,為了落實他的追求歷史定位,先是祭出證所稅,接著又端上財政健全方案,證所稅上路不久因窒礙難行,很快喊停;但是財政健全方案上路迄今,大大改變了資本市場生態。這當中的租稅新規範是外資仍舊維持二○%,但本國人最高稅率從四○%拉升到四五%,再加一.九%二代健保補充費,及兩稅合一原本全額扣抵,如今減半,從十七%減為八.五%。這個仇富條款又稱為富人稅,因為內外資差距急劇拉大,於是本國資金努力變身為外資,資本市場形成外資獨大,內資逐漸式微的景象,而這項民粹式的稅制規範也造成極大民怨,種下後來政黨輪替的因子。
這次的稅改方案醞釀了很久,最後端出來的方案,大致有三大項,一是減輕薪資所得者及中低所得者的所得稅負擔,包括標準扣除額從九萬到十一萬元;薪資所得扣除額及身心障礙扣除額由十二.八萬調高到十八萬元;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由四五%降為四○%,也就是把二○一四年上路的富人稅最高級距降回二○一二年的位置。
第二是股利課稅新制,取消了兩稅合一的設算扣抵,並以「部分免稅,合併計稅」(甲案)與「合併計稅或分開單一稅率」(乙案)兩案並陳擇一辦理,這當中有幾個內容,一是取消外資股東扣抵規定,提高外資扣繳率由二○%提高為二一%;二,甲案是三七%免稅,其餘合併計稅,乙案是單一稅率二六%分開計稅,或合併計稅減除股利可抵減稅額上限八萬元,這項調整是為了縮小原本過大的內外資差距。
二○一四年的財政健全方案,外資是二○%,本國人是四五%;這次稅改調整後外資二一%,本國投資人單一分離課稅二六%,不管甲案、乙案,差距大約縮小到四%左右,本國人轉換成外資的誘因可以減輕一些,但仍存在一些差距。
三是動得較大的企業營所稅,這次稅改最大的變動是調整企業營所稅,從原本十七%調升到二○%,廢除兩稅合一,同時未分配盈餘從十%降為五%。這個保留盈餘降稅發生在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批評,保留盈餘課稅是反成長稅,正好也是一個巧合。
我對調高薪資所得扣除額持高度肯定,剩下來的股利新稅制,以及企業營所稅調高,也大致持樂見其成的態度。我常說,租稅是經濟活動最重要的遊戲規則,這項遊戲規則若沒有訂好,很容易衍生出很大的後遺症。例如,法國社會黨的歐蘭德當上總統後,他是皮凱提《二十一世紀資本論》的信徒,於是他大膽主張對富人課稅七五%,造成企業家出走,最後不到一年就喊停,而法國社會黨也淪為小黨。
美國也經歷過幾次稅改,在一九八六年雷根時代,美國把個人所得稅從五○%降為二八%;同時也降低較低收入納稅人的稅負,但後來社會逐漸又有仇富心態,在隨後幾任總統,美國個人所得稅又從二八%逐漸往上調,到歐巴馬時代調到三九.五%,同時投資收益還要加收三.八%的稅。這次川普在競選中大力鼓吹稅改,要求把企業營所稅從三五%降為十五%;同時把個人所得稅分成三級:十二%、二五%及三三%;股利所得二○%分離課稅,廢除遺產稅,川普的大減稅計畫成了他選戰中的亮點。
不過大減稅計畫仍有其難度,川普上任已將近一年,但稅改方案迄今仍停留在樓梯響的階段,可見稅改茲事體大。任何一次稅改都不可能滿足各方意見,所以一個好的稅改,就像是球場上競賽的遊戲規則,只要大家都認為相對合理、公平就算是好的稅改。
這次台灣的稅改,調升企業營所稅從十七%到二○%,但未分配盈餘課稅從十%降為五%。我對保留盈餘課稅有一些想法,當年保留盈餘課稅,是因為兩稅合一為了覓財源加徵十%,如今若完全拿掉兩稅合一制度,其實保留盈餘要不要留五%的「尾巴」?是有討論的空間。
提高企業營所稅,挖東牆補西牆?
台灣企業營所稅當年從二五%降為十七%,是為了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全世界的小國家企業營所稅都比較低,像香港十六.五%、新加坡與台灣十七%、匈牙利十六%,最低的愛爾蘭只有十二.五%,這是小國體制的精神。然而,大多數國家的企業營所稅都較高:美國三五%,日本則是從四○%降為三○%,義大利二一.四%,瑞典二六.三%,中國是二五%。
台灣的營所稅原來是站在小國體制這一邊,當年的調降營所稅從二五%到十七%,就是為了讓台灣企業界追上香港、新加坡,保有競爭力,如今時空背景又改變,競爭力不再是優先考量,此時由林全院長拍板的租稅政策要調降個人所得稅率,只好拉高企業營所稅,這也是殷乃平教授批評的「挖東牆補西牆」。也就是說,企業營所稅從十七%拉高到二○%,個人可分配的股利也會跟著縮水,所以這是企業付出的三%代價,個人分得股息股利也會縮減。
保留盈餘課稅與否,仍具有爭議
另一個爭議是保留盈餘課稅從十%降為五%,這部分引起企業反彈最大,假如未分配盈餘仍課五%,那麼廣泛推算回來,企業營所稅變成二四%,此時營所稅就很接近中國大陸的二五%。過去台灣的營所稅較低,兩岸經常會發生轉撥計價的租稅問題,像豐泰就被課了重稅,這次拉高營所稅,可能可以消除這個部分的問題。
不過未分配盈餘是跟隨兩稅合一而來,現在完全取消兩稅合一的制度,保留盈餘要不要課稅?也變得很有爭議。如果以台積電來計算,二○一六年台積電稅前盈利三八五九.五九億元,稅後淨利三三四二.四七億元,台積電繳了五一七.二億元的稅負,台積電因為受了一些抵減,實際稅負比率是十三.三九%,若以去年稅前盈利加徵三%的營所稅,台積電未來要增加一一五.七八億元的稅負。台積電去年配出一八一五.一二億元現金股息,如果當年為未分配淨利轉為資本公積,剩下一五二七.三五億元要加計一五二.七億元的未分配盈餘課稅,如果未分配盈餘課稅減為五%,台積電稅負降為七十六.三億元,保留盈餘要不要課稅,對大企業來說是茲事體大的事,未來這一條仍會有爭議。
至於股利課稅的問題,未來如果內資採分離課稅二六%,也許可以增強本國人參與除息的意願。過去本國人課重稅,外資課輕稅,形成外資參與除權息,本國人棄息的現象,於是很多具競爭力,股息殖利率很高的企業,最後外資持股愈來愈高,像台積電一度超過八○%。稅負影響資本市場生態,這也是我在財政健全方案出爐後,一再大聲疾呼這個稅制會重創資本市場。如今台股站上萬點很久,本國投資人無感,就是稅制長期對本國投資人不公平衍生的現象。這次新的稅改條例,首先處理內外資長期以來不公平對待,值得肯定。
雖然新的稅法修正後,內資稅負仍比外資重,但過去嚴重失衡,已有改善,這點我給財政部肯定。稅制改革是小英政府重新聚焦,找回台灣經濟競爭力的一次重要手術,希望財政部這次端出的稅改,在接受社會各方意見後,台灣可以修出一套適合台灣運行的新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