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住宅補貼又來了,自108年7月22日至8月30日受理申請,內政部指出今年首次開放線上申請,民眾除了可以書面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外,也可在網站登打申請資料,並將各項證明文件上傳至網站,可省去郵寄,不必跑到地方政府申請。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今年度的住宅補貼申請分為「住房租金補貼」,核定6萬5963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定4000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定2000戶,補貼金額將依各縣市規定而有不同。
台北市每戶每月最高新台幣5000元;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新竹縣市,每戶每月最高4,000元;台南市與高雄市,每戶每月最高3,200元;其餘縣市,每戶每約最高補助3,000元。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優惠貸款額度,則依購屋地區分為三種級距,台北市最高為250萬元、新北市最高為230萬元、其他直轄市、縣(市)最高為21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皆為最高80萬元。
另外,以往過去常有民眾反映,房東因課稅問題,租金補貼對房客來說根本「看得到吃不到」,因此目前政府已經祭出誘因,房東若是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的房客,享有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等稅賦優惠。
且今年也放寬租屋補貼標準,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標準由2萬1578元放寬至2萬1999元,且放寬至未滿20歲已結婚的需求家庭也可申請。另外也提醒民眾,租金補貼申請人,租賃契約內應記載出租人姓名、出租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承租人姓名、租賃住宅地址、租賃金額及租賃期限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