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今(19)日表示,針對中天新聞台與中視綜合台,因播出私刑畫面分別開罰40萬元及20萬元。另外因中天新聞台營運不當、被要求限期改正,但在一個月內,中天並未落實民國103年換照時的許可處份附帶要求聘用獨立審查人,並落實此制度,決定核處50萬元罰鍰,另仍要求一個月內限期改正,NCC強調,若未改正,得連續處罰。
NCC指出,中天新聞台、中視綜合台因報導「私刑事件」事件,決議分別予以核處中天新聞台新臺幣40萬元、中視綜合台20萬元。
另外,NCC表示,中天新聞台過度播送特定人物新聞報導,妨害新聞多元,未落實新聞內控及自律機制,並且引起經民眾大量申訴,先前委員會決議命中天電視公司改正,並於今年 5 月 10 日發出處分,命中天 1 個月內改正及為必要措施,包括3大改正項目:
1、補實具適格性之新聞部各階層人力、落實 103 年換照附款有關「獨立審查人」制度等要求、並就相關部門職責層級、決策與責任進行檢討。
2、針對中天新聞台報導與節目如何落實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進行檢討,並提出改善報告及教育訓練計畫。
3、檢討倫理委員會新聞專業背景,委員是否足夠及落實倫理委員會決議之具體做法等相關事項。
針對「未落實獨立審查人制度」應予改正,中天以現行內部自律運作機制作為替代方案, NCC 委員會議認為,「落實獨立審查人制度」應落實。因此依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43 條第 2 項規定,依同法第 61 條規定核處新臺幣 50 萬元罰鍰,並命 1 個月內落實獨立審查人制度一事進行改正,如屆期仍未改正,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