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真的要將心比心!台南一名媽媽昨(27)晚帶著就讀高中、腳指撕裂傷的孩子,前往安南醫院急診就醫,卻因在現場等候20分鐘,讓該名媽媽心生不滿,在網上發文痛罵「這是什麼醫院,屁」引發爭議。對此,安南醫院急診室主任也出面還原事件過程,說明急診本就是依檢傷分類就診,該名母親的舉動令人「憤怒、噁心」。
該名媽媽在臉書社團「我住台南安南區」發文,指出兒子一直流血,還要等到號碼才可看診,痛罵安南醫院「這是什麼醫院,屁」,引來兩派網友爭論,有人認為該醫院效率本就不高,但也有人要該名媽媽體諒醫護人員辛勞。
面對辱罵,安南醫院急診室主任也在該社團發文,表示急診昨日整天都很忙,病人量比往日的周六整整多出三成,多位病重患者入院或開刀,醫護都忙得不可開交,而昨晚10時許,一名老年人送到急診後,5分鐘內即送入急救區急救,他及多名醫護全力急救。
這時,一名腳指撕裂傷的年輕患者要掛號,經檢傷為三級,因急診醫護忙著搶救,安排他掛號後約20分鐘,進行X光及安排縫合、打石膏,整個處理過程在一小時內完成,並開立藥物給年輕人,請他之後再回診換藥、拆線。
然而,其他院內同仁卻通知急診,該名年輕人的媽媽在臉書社團發文惡意辱罵醫院,讓所有仍在急救的醫護同仁心情非常沉重,也讓主任忍不住說道「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台灣最噁心的風景也是人」。
主任認為,該名媽媽心疼自己小孩沒錯,但要搞清楚是非,急診就診是依檢傷分類就診,誰最嚴重就最優先,「CPR重要還是縫小傷口重要,人命重要還是腳趾重要」,未料該名媽媽卻發文辱罵醫院,讓人感到「憤怒、噁心,雖然你刪文了,但是你的留言已經被截圖了」。
事實上,不少民眾都認為只要掛急診就會緊急處理,但衛福部先前已公告,急診有五級檢傷分類標準,若狀況不危急的病人請將醫療資源給需要的人,勿把急診當成門診使用。
急診五級檢傷分級簡表。(圖/衛福部健康九九YouTube頻道)
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如下:
第一級(復甦急救,立即處理)-病況危急生命或肢體,需立即處理。如:心跳、呼吸停止、肢體及嘴唇發青、發紫,體溫高於41度或低於32度,無意識或意識混亂、持續抽搐且無意識。
第二級(危及,可能等候時間10分鐘)-潛在性危及生命、肢體及器官功能,需快速控制與處理。如:急性意識狀態改變、持續胸悶、胸痛且冒冷汗、低血糖(<40mg/dl)、外傷造成之大量出血,頭頸軀幹骨盆部位血流不止、高處墜落、車禍(乘客被拋出車外)、頭部撞擊後曾失去意識等。
第三級(緊急,可能等候時間30分鐘)-病況可能持續惡化,需急診處置;病人可能伴隨明顯不適症狀,影響日常生活。如:無法控制的腹瀉或嘔吐、外傷後肢體腫脹變形疑似骨折/脫臼、高血壓(收縮壓>200mmHg或舒張壓>110mmHg)且沒有任何症狀等。
第四級(次緊急,可能等候時間60分鐘)-病況可能為慢性病及急性發作,或某些疾病之合併症相關,需在1至2小時做處置避免惡化。如:局部蜂窩性組織炎、急性咳嗽但沒有發燒、發燒但無其他不適、反覆性疼痛或暈眩等。
第五級(非緊急,可能等候時間120分鐘)-病況非緊急,需做鑑別性診斷或轉介門診。如:慢性噁心、嘔吐或打嗝、輕微擦傷,瘀青,軟組織受傷、螫傷或咬傷,但無發燒或疼痛不適、輕微腹瀉,無脫水現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