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火力發電廠(中火)因放流廢水污染,遭台中市環保局重罰2千萬,為國營事業史上最高罰款紀錄,並要求30日內提交改善計畫書,若4月底前未改善,則不排除要求停工。對此,台電公司稍早發布新聞稿回應,表示尊重地方政府之裁量,將於本月底前提報改善計畫書。
台中市環保局自今年1月起執行「台中港區大型固定污染源深度稽查專案計畫」,將台中火力發電廠列為重點查核對象,在今年1月9日、3月6日、3月21日,三度被查獲廢水中的硝酸鹽氮濃度超標、不符合放流水標準(50毫克/公升),尤其第三次還超標2倍(105毫克/公升),為濃度最高的一次。
台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由於中火一年內被查獲三次水質不合格,情節重大,日前已行文台電,要求台電於11日前依法陳述意見,並將依台電提出的陳述意見,決定裁罰內容。不過,因台電僅提出3頁內容薄弱的改善計畫書陳述意見,台中市環保局認為台電欠缺誠意,且改善計畫書程序不符,已退回台電,但意見陳述部分已審核完畢。
今(15)日,台中市環保局正式對中火做出處分,開出2千萬元罰單,限期30日內提送改善計畫書。對此,經濟部長沈榮津今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目前先以台電為主、持續去溝通,若有必要,經濟部不排除將親上火線進行溝通。
針對此次裁罰,台電表示尊重地方政府之裁量,將於本月底前提出改善計畫書,並持續就超標情形深刻檢討改進,未來也將提升應變層級,從降空污、減水污、中火1至4號機自主減產50%,三路並進,努力兼顧環境保護與供電穩定。
(台中市火力發電廠因放流廢水污染,遭台中市環保局重罰2千萬。圖/台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