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學專家邵子平因取得中國身分證,遭台灣移民署通知廢止其在台灣戶籍。邵子平接受港媒訪問表示,台灣當局取消他的戶籍,有損其經濟利益及政治權利,「我的健保和退休金都不能領」,質疑台灣違憲,將於近期返台對內政部移民署及相關官員提出行政訴訟。對此,移民署表示,一切依規定通報,依法行政並未違誤。
明報報導,82歲的邵子平是民國外交官邵毓麟之子,12歲離開中國南京前往台灣。1996年從聯合國人力資源與法規部門退休後,在2003年定居北京。去年10月他尋獲目前已知最長的記錄南京大屠殺暴行的「馬吉影片」、並協助促成《拉貝日記》公諸於世,獲南京破格為他辦理中國身分證。
而台灣內政部移民署則在3月14日發出公函,表示邵子平因取得中國身分證,廢止其在台灣地區之戶籍。
邵子平接受明報採訪時表示,因常住中國,沒有中國身分證有諸多不便,因而申請中國戶籍,他並指出,擁有台灣戶籍幾十年了,「註銷了我在台灣的戶籍,我的健保和退休金都不能領取」,並質疑台灣違憲,且有損其政治權力。
邵子平說,正準備返台提起行政訴訟,要告內政部移民署和署長邱豐光,不過,他也擔心台灣當局會出於政治目的而拒絕其訪台申請。
移民署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民眾邵子平先生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移民署依規定通報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依權責辦理,並副知相關機關,係依法行政並無違誤。
新聞稿提到,按兩岸條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次依「廢止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及戶籍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移民署知悉台灣地區人民於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應即通知當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逕為廢止其在台戶籍,另同時通報相關機關。
移民署強調,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倘人民不服行政處分可依法提起行政救濟。邵子平如欲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可檢具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註銷大陸地區戶籍及曾在臺設有戶籍之證明文件,依「在臺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向移民署各服務站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