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過程中,最悲慘的事情,莫過於不小心擦撞到超跑名車。清明連假期間,台中市發生一起車禍,一輛本田白色休旅車與新車價700多萬元的藍色瑪莎拉蒂發生擦撞,兩車的車頭明顯凹陷受損,休旅車女駕駛下車發現,撞到的是名車,嚇得當場腿軟並說:「這下不知該如何理賠…。」
如果該名女駕駛一年有多花1000多元,投保千萬保額的超額責任險,就可以不用擔心,可將這筆高額的維修費用,轉嫁給保險公司。
開車族必備三大車險
強制險未投保會受罰!
很多人都有個疑問,車險種類眾多,包括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駕駛人險、乘客險等,到底該如何投保?
公勝保經雙贏事業部經理廖國廷認為,一般開車族必備的汽車保險有三項,包括:第一、強制險。政府規定一定要投保的險種,若沒有投保被查到,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汽車罰鍰3000至1萬5000元,機車則罰緩1500至3000元。
強制險主要賠償乘客、第三人的身體傷害或死亡,但不含財物損失。保額部分,單一受害人最多可賠失能或身故200萬,以及醫療20萬元,每一事故理賠人數不限。
第二、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簡稱第三人責任險〉,主要分為「傷害責任險〈體傷〉」和「財損責任險」兩大範圍。第三人指的是駕駛人和車上乘客之外的第三人,因此,第三人責任險主要賠償對方體傷以及車子的損失。
而第三人責任險保額部分,體傷有分為200萬、300萬、400萬元等;財損則有20萬、30萬、50萬元等。廖國廷表示,一般開車族基本保額體傷300萬元以及財損50萬元的保額差不多。
「不過,現在馬路上名車這麼多,若不小心碰撞到,只有50萬元的財損根本不夠賠,建議可以再加保第三項『超額責任險』,1000萬元的保額,一年保費只約1700元上下。」
廖國廷表示,超額責任險是屬於附加險,一定要搭配第三人責任險才能購買,且設有投保的門檻。例如國泰產險附加超額責任險的門檻,是第三人責任險的體傷最低保額要300萬、財損50萬元;富邦產險則是第三人責任險最低要200萬、財損20萬。
「若有附加1000萬超額責任險的話,第三人責任險的體傷僅投保200萬,財損投保20萬元也無妨,」廖國廷說,民眾可透過超額責任險的投保門檻,來選擇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額多寡。
而超額責任險的保障範圍和第三人責任險相同,是針對第三人的財損、體傷、失能或死亡做理賠,但要留意的是,超額責任險的體傷和財損,保額是共用的。
舉例來說,開車族除了投保強制險之外,若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體傷300萬元、財損50萬元〉和超額責任險〈1000萬〉的話,發生事故時,除了強制險醫療理賠的20萬元之外,車子「財物損失」損失最高可理賠到1050萬元,體傷部分則最高可理賠到1300萬元。
五年內的新車
可加保「乙式」車體險
開車最怕車輛相互碰撞,或是新手上路不小心留下刮痕,多數的開車族都會投保所謂的車體損失險〈簡稱車體險或車損險〉,而車體險又依理賠範圍,主要分成甲、乙、丙、丁式,民眾該如何選擇?
富邦產險說明,由於每部車的曝險狀況不同,例如有的車主有車庫、司機,有的只有假日才開去出遊,或是車主會大方把愛車借給朋友等,所以在選擇車體險時,可先考量汽車新舊、車主駕駛經驗、汽車停放場所,再根據個人經濟能力來進行選擇。
一般而言,國泰產險資深副總經理許嘉元表示,車體險甲、乙式適合預算較充裕、車齡為1~3年的新車;丙式則適合車齡較高,約4~5年以上的舊車,但希望有基本保障的車主投保。
「若是5年內的新車,可以投保乙式為主,」廖國廷說,因丙式只理賠車輛間的碰撞,自撞部份不理賠,乙式則有理賠自撞的部份,不過保費負擔上,乙式比丙式貴2至3倍,所以很多人的做法是,在買新車的前5年投保乙式,之後再轉丙式投保,讓保費發揮最大效益,並減低汽車風險的成本。
此外,車險還有包括竊盜險、駕駛人傷害險和乘客險等,這部分則可依自身需求,來評估是否投保。廖國廷指出,若是通勤族或是使用車子頻率較高的話,可以考慮投保駕駛人傷害險;而若是常需要載客戶或是朋友的駕駛,則可留意乘客險。
車險怎麼買最划算?
三大撇步報你知
購買車險也可以透過三個小撇步,幫自己降低保費。包括:第一、網路投保,最高可省下1成以上的保費。由於網路投保產險公司可省掉招攬的成本,以目前行情來看,民眾網路投保車險,各家產險公司平均都有200元上下的保費優惠。
第二、把車登記在30至60歲女性名下,保費最低,約可比同樣30歲至60歲的男性,便宜1成左右。
第三、若前一年無肇事或是申請理賠的話,部份車險都有調降保費的機制。例如第三人責任險前一年都沒有肇事、申請車險理賠的話,隔年可調降10%保費,最高可調降30%,但若有肇責的前提下,申請理賠,續年度的的保費則會增加30%。
至於強制險部份,則是若前一年沒有肇事、申請理賠的話,可降低18%保費,第二年降低26%,第三年降低30%,但若有申請理賠的話,續年度則會增加30%的保費。
車險新制4月上路
三項對民眾最有利
值得關注的是,金管會日前修改「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今〈2019〉年4月起,有三項利於民眾的車險新規定,適用的車險包括車體損失險、竊盜險和第三人責任險。
首先,是換車時重新投保的退費,改按日退費。原本車險退保時,跟同一家保險公司續保,才能按日退費,但之後跟不同家保險公司投保,也能按日退費;此外,報廢車輛按新規定,保費也能按日退還。
再來,汽車發生毀損滅失,達全損或是推定全損時,可選擇現金賠償或是修復賠償。原本規定只能賠現金,車子也得要報廢,不能再使用,但有些車其實還很好開,加上車子折舊快,價格不一定會比較好,因此新增修復賠償的選擇。
最後,保單失效日,從原本的送達保險公司的隔日起,未來將改為送達保險公司當日就生效,對民眾將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