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3045)新任總經理林之晨在上任首日,大頭照就登上台灣大網站首頁,上任第2天舉辦媒體茶敘宣告「超5G策略」,力拼在10~15年間讓台灣大集團市值衝上千億美元。對於在4G市場廝殺刀刀見骨的電信競爭環境,林之晨認為到了超5G時代將有所不同,電信業將由同質性競爭轉變為異質性合作。
5G話題隨著各國競相搶頭香,幾乎每天都會躍上媒體版面,但許多電信業者私下看待5G則是相對冷靜,認為5G在標準還沒制定、商業模式與應用還不成熟的情況下,4G已經很夠用了。
超5G策略 服務、應用更重要
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儘管林之晨今天喊出的是「超5G策略」,但他更在乎的並不是在狹義上要靠5G網路來做什麼,而是用更貼近消費者的立場思索可能提供哪些創新服務。林之晨認為:「用戶在乎的是生活與各項業務如何變智慧化、更有效率、更好,我們應該跳出狹義的5G定義,去思索未來10~15年,能如何提供客戶好的智慧化服務。」
林之晨以自己為例來說明,像他這樣的籃球狂熱分子很愛看NBA,但他已經無法滿足於球賽轉播的原有角度,更希望能透過在球場中間的視角近距離觀賞精彩鏡頭,「在超5G時代,就可以讓NBA的VR服務體現,訂戶也許可以花一筆錢買到所有球賽及時觀看與自選角度服務,對像我這樣的球迷來說,很願意付這筆錢,但我其實不在意後面是用什麼東西(4G或5G網路)支援。」
擺脫「笨水管」角色 林之晨將找企業打群架
也就是說,在5G時代正式來臨前,也許用戶就能靠著現有的網路系統獲得類5G的各式新服務,而其中為了要拋開「笨水管」(形容電信業只能賣流量,其它容易獲利的部分都吃不到)的傳統角色,林之晨已經為台灣大規劃好策略。
在林之晨心中,新一代科技電信服務公司,可以透過垂直方式找來各式公司合作,設計一套完整的解決方案與供應鏈給NBA或SBL等業者,讓他們可以將更智慧、擁有更好體驗的服務賣給消費者,再由NBA或SBL用不管是收月費、一次性收費或是靠廣告商贊助的方式來追求獲利。
若林之晨的算盤打得對,電信業者將有機會擺脫在3G、4G時代面對高強度同質性競爭的命運。在過去的4G時代,電信業商業模式延續3G、2G時代,都是賣連結、流量給消費者,電信業者間的差異性低,因此產業在競爭之中,販賣服務的售價只會往下走。
如今透過垂直性整合、找企業打群架的模式,電信業各自登山,提供不同的服務,服務同質性就有機會變小、合作機會提升。林之晨舉例說明:「很多myVideo用戶可能也是Netflix跟愛奇藝的用戶,大家並非死敵反而常有合作機會,有時候A業者先播完後會再換人播,這種軟體跟垂直性服務通常都不是一個就能滿足用戶所有需求,因此在超5G時代,很少企業跟企業會是死敵的關係。」
喊出千億美元市值目標 蔡明忠:「確定要這麼狂?」
事實上,林之晨想要合作的還不只有台灣的電信業者,他以台灣大目前營運相當成功的myVideo為例,認為東南亞電信業很快也會面臨與台灣電信業一樣的競爭問題,在積極追求轉型的過程中,或許台灣大能以自己的經驗幫他們一把,直接把myVideo服務搬到東南亞,作為電信業突破窘境的關鍵武器。
從新創產業跨入電信產業,林之晨自嘲自己像外星人一樣,從一個星球移民到另一個星球,但這位外星人胸懷大志,他一開口就跟台灣大董事長蔡明忠說,希望讓集團市值衝上千億美元,這數字之驚人還讓蔡明忠反問他:「你確定要那麼狂?要不要喊少一點?」
但對林之晨來說,這個數字有其理想意涵:「台灣目前就只有兩家公司擁有這樣的規模,但他們都是做代工,顯示台灣沒有從中轉型出來,如果新時代服務提供商像台灣大能達到此規模,就代表台灣企業是有能力做到世界級服務提供商,這數字有其理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