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劉若英首度執導的電影《後來的我們》,去年在中國上映後,大賣13.61億人民幣(約新台幣63億元),劉若英也因此片入圍去年金馬獎新導演獎。不過,7日卻傳出劉若英及製片方遭中國武漢一家公司控告「不正當競爭」,求償7千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1億元)。
微博上一位署名「出品人布衣翁」的網友,7日一連發布好幾則貼文,直指劉若英「借」《後來的我們》賺了大把鈔票,「有沒有考慮到我們被侵權者的感受?」表示已忍無可忍,向劉若英及其工作室與其他2人提起告訴,且這不是沒事生非,自己證據確鑿,劉若英等人一定會收到傳票的。
(署名「出品人布衣翁」的網友在微博上發文,指出劉若英《後來的我們》涉嫌侵權。圖/微博)
該名網友指出,他們創作了電影劇本《後來》並進行主創策畫、購買歌曲《後來》的版權使用授權,並透過劉若英的經紀人,以及電影《後來的我們》的總策畫、葉姓總製片人,聘請劉若英擔任該片導演,然而,劉若英及葉姓總製片人「剽竊了我們的劇本拍攝電影《後來的我們》」。
對此,《後來的我們》官方微博發布聲明,表示該武漢公司提告內容為不實指控,並再次重申,電影是根據短篇小說《過年回家》改編的故事,智慧財產權上從未侵害到其他人或公司權益,該武漢公司此舉已構成事實誹謗,已採集相關證據,即刻對其提告,對電影製片方相關不實指控所造成的名譽損失,必將追究其責任。
(《後來的我們》官方微博發聲明,表示控告內容為不實指控。圖/微博)
另,有中國網友發現,這家武漢的公司在去年5月就曾向劉若英等人提起訴訟,但當時因未繳納訴訟費用,被視為撤銷告訴,現又公開喊告,被質疑是否最近有新片要上,藉機炒話題、增加曝光度,並認為電影製片方被指控涉嫌不正當競爭相當莫名。
(中國網友發現該武漢公司去年就曾提出告訴。圖/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