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疫情在國外持續延燒,近日來為防範疫情入台,政府機關不斷提醒民眾千萬別從疫區國家攜帶肉品入境,農委會防檢局也全面戒備,更將攜帶豬肉產品未主動申報遭查獲的罰則提高,第一次被查獲的罰鍰從5萬提高至20萬,第二次以上被查獲更可開罰1百萬元。今天為新罰則上路首日,已發生兩起從中國攜帶豬肉製品遭開罰的案例,各遭罰新台幣20萬元。
今天上午,一名從中國嫁來台灣的何姓女子,從福州搭機返台,入境桃園機場時,被海關及防檢局人員查獲行李內有未經申報檢疫的15片肉乾,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出桃機首張20萬元罰單。
不到兩小時,另一名從西安返台的陳姓女子,也在入境時,被查獲行李內有約580克的火腿腸,海關及防檢局依規定再開出一張20萬元的罰單,陳女聽到被罰20萬後震驚不已,並向海關表示,並不清楚這樣的規定,因為往年這樣帶都沒事。
防檢局提醒,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第一次處罰鍰20萬元,再犯就罰100萬元,提醒出國的民眾需多加注意,且包含生肉、生鮮、真空包裝豬肉產品都不可攜入,僅罐頭可攜帶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