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民眾都會選擇將手中的現金存銀行或郵局的定存,獲得高於活期存款的利率,但近日有民眾發現提領定存利息時,竟然被扣繳稅款,台北國稅局對此表示,定存利息金額的10%,若超過2千元,就必須扣繳所得稅。
國稅局指出,定存利息非免稅所得,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若民眾在郵局開立存簿儲金帳戶,依活期儲金利率所領取的利息不須繳納綜合所得稅,但定期存款利息不是存簿儲金的利息,因此定存利息金額在20010元以上就得扣繳所得稅。
國稅局也提到,一般民眾通常不太需要扣繳,除非單次存入大筆金額或3年領一次利息,才會超過上限。
專家則建議,若是大筆存款,可用拆單方式,例如想存2百萬,可分為1百萬元兩筆,利息便不會超過額度,也可以事先申請免稅卡,只要卡上累計額度未超過27萬元,利息超過上限也不會被扣稅。
國稅局強調,這僅是「扣繳」,隔年申請所得稅時仍可以抵稅,並非利息超過20010元就一定會被課稅,例如有民眾利息所得5千元,但該民眾隔年申請綜合所得總額30萬,不需繳稅,會退還5千元的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