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掙脫生命的鎖鏈?讓深處的靈魂,探出頭來呼吸? 如何在親情、愛情的綑綁中,從「看不見自己」、「不敢看自己」,到一點一滴「還原自己」,找到自己天生的靈魂?
這封辭職信,很長,很長。
它的「長」,來自於「告辭」的不易和艱難。辭職信含藏的,不僅有我對媽媽和家人的告白,辭去一個人人稱羨的工作,還有我對過往人生的告辭,對追尋夢想的一種宣示。
我想書寫的,不僅僅是「我」的故事,而是寫給所有不甘在愛裡、在傷害裡囚禁的靈魂;寫給所有想「做自己」,想「自己決定未來」的大人和小孩。
赫曼.赫塞在「流浪者卡納普」一書,有一段話,頗能符合我的心境。他說:「有時,我的雙親無法了解我。雖然他們深愛我,願為我做世上任何一件事,但他們卻忽略了我最重要的一部分- -『我的靈魂』,而將對我的不了解,委過於年輕與善變。
父親能將鼻子、相貌、眼睛,甚至於智慧,遺傳給兒子,但不能把自己的靈魂,也翻版的付予後代。每一個新生的人,都擁有他獨特的靈魂。」
究竟是誰「囚禁」了我們的靈魂?是父母給我們的「愛」和「期待」,變成一種「綑綁」?抑或我們自己被世俗的框框所囚禁?
我們可不可以為自己築夢,決定自己的未來?
從小,我就是一個生命力很強的女孩。即使把我隨便丟在任何一塊土地,我都會想盡辦法冒出芽來。
我很努力的活著,卻很不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