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月月,是IG、FB、媒體和廣告中的月光仙子!
過去你們從IG和FB看到我跟孫子一起探索潮牌的穿搭日記,日記中我將舊衣服跟潮牌混搭,不管是Supreme、BAPE、Converse、NIKE、ALT、Y-3、VLONE、FR2……將傳統和潮流元素融合之後。
各式各樣的服飾都被我穿出新高度,更讓大家發現原來潮牌不是只有年輕人能穿,各個年齡層的人都可以將潮牌穿成自己的獨特風格。
最讓月月驚喜的是,我每天在家玩穿搭玩得不亦樂乎,這些樂趣和喜悅,不只是在台灣的你們感受到,還讓全世界看見了。
人們說從月月身上能看到潮流真理:隨心所欲駕馭潮牌,而不是被潮牌穿,才是真正的潮!
人們更說月月是台灣潮嬤。在九十歲那年,月月成為台灣最老「媽抖」,成為各潮牌爭相邀請的廣告明星!
活到九十多歲的月月,大大翻轉了自己的人生。
沒想到,從小跟著阿爸在甘蔗田裡做工的我,人生也如倒吃甘蔗般,愈到年老愈香甜。
人生就像玩遊戲,要克服一關又一關,沒到後面關頭不知道會有什麼樣的終極任務等著自己。
而等待月月的終極任務,就是:為自己而活。
回顧我的一生
二十歲之前的月月,扛起家中長女的重擔,每日總是跟著阿爸和阿嬤四處打零工,賺取那只能讓一家十幾口勉強溫飽的微薄收入。連年的戰事更讓月月從不識青春與夢想的滋味。
二十歲之後的月月嫁入商販人家,一邊幫頭家(老公)照顧生意,一邊生兒育女,從透早忙到深夜,日復一日,幾乎沒有喘口氣的時間。月月只懂得為家人而活,從沒想過自己到底想過什麼樣的生活。
五十歲之後的月月,含淚告別胼手胝足幾十年、好不容易建立起的家業,收拾行李,來到人生地不熟的台北。已近花甲之年,竟還得一切從頭來過。
七十歲之後的月月,送相伴五十多年的頭家離開人世。夫妻之間的恩恩怨怨,隨著頭家忘卻的記憶而消逝……
被留下的月月成為自立自強的老人,用過去開雜貨店時磨練出來的銷售技巧,拉著菜籃車跑遍台北地區各大市場賣菜瓜布,直到八十八歲……
八十八歲,月月「被退休」。明明雙腿還很勇健,只是眼睛漸漸不行,但為了不讓兒孫擔心,月月不再穿梭在台北大街小巷之間。
可是退休在家的月月,心還是不服老─「我還想做事,我還有力氣做事」……此時孫子帶我走進潮牌的世界,月月在這世界裡優遊,還得到「媽抖」這個新工作。
月月是這麼想的:在活過九十歲之後還能成就一番事業,是因為我領悟到─來人世間這一趟就應該好好玩,想做什麼事,盡情去做,不要到了閉眼前,才後悔此生沒好好過。
這種將年紀拋到腦後,突破世俗與身體局限的精神,打動了比我年輕的你們。(只要是年紀比我小的,就都是年輕人。因為,九十一歲的我還很年輕!)
現在的月月正在享受「做自己」的樂趣!
我不再為兒孫瞎操心,因為兒孫自有兒孫福。
我照樣拉著用了幾十年的菜籃車上菜市場,但如今菜市場除了是我的瞎拼mall,還是我的伸展台。
月月現在一早起床最開心的事,是打開衣櫥想著今天要穿什麼──
原來oversize帽T跟我的亮片繡花鞋好搭。
平常戴去逛菜市場的遮陽草帽,可以搭上可愛的手工耳環。
穿上買了幾十年的菜市場牌花襯衫,再套上破牛仔褲,就可以去公園跟老朋友約會。
跟孫子孫女看籃球轉播,當然要穿著「三夾之內皆是空檔」T恤,老少一起大聲加油吶喊。
而月月之所以樂於將潮牌穿上身,是因為這些由世界各地年輕人所設計的服飾,充滿了生命力。
月月特別欣賞這些年輕人的創業精神與創造力,他們不自我設限,勇於將自己對社會以及時尚的觀察,用創意展現在服飾與品牌精神中。
所以潮牌並不只是流行而已,它代表的是「態度」,而這種態度,放在任何年紀的人身上都不會顯得突兀,因為「態度」本來就能跨越時代、性別和國界啊!
那麼月月現在的「態度」是什麼呢?沒有規則,隨心所欲;沒有不可以,只有很可以。
拍FR2街拍照時,攝影師問我:「阿嬤會不會忌諱穿殭屍裝?」
我說:「百無禁忌,當然可以!」
拍賓士Smart廣告時,導演問我:「阿嬤可以跳街舞嗎?」
我還是說:「當然可以!」
曾有個年輕人問月月:「阿嬤,我不知道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是什麼,也不知道該如何盡情過好自己的人生。」
我這麼回答:「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天賦與價值。現在還沒發現它們也沒關係,只要把日子過好,有一天你會發現自己在做哪些事情時會感到特別快樂。
「讓你感到做起來很起勁、很快樂的事,就是對的事、適合你的事,那麼就朝這個方向努力看看吧!」
(本文摘自《媽抖:91歲的台灣第一潮嬤林莊月里》,寶瓶文化出版,林莊月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