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殺人事件,反映的是一個社會的長照體系不足以支撐老年照顧責任,只能放任各別家庭自行處理,放任失智失能老人家在陰暗的角落苟延殘喘,終至氣絕。為避免照顧殺人再次發生,失智失能以後必須由別人照顧;長照不只服務失智失能老人家,更多受惠者是至少四到五倍人口數的廣大需長照家庭。
台灣又發生「照顧殺人」悲劇!台南麻豆一位五十二歲,擔任看護的媳婦,在長期照顧車禍後行動不便、近年來又罹患肝癌的八十歲公公,十幾二十年後,前幾天被發現跳樓身亡。同時間公公也在房內氣絕,本來以為媳婦乃因公公過世太過傷悲而跳樓,解剖後才發現原來公公是被悶死的。
台灣社會必須開始熟悉「照顧殺人」這個詞彙,這是高齡社會到來以後的新興社會現象。照顧殺人指的是,因為長期照顧失智失能老人家導致家屬心力交瘁,而想要獲得解脫,於是殺死被照顧者後再自殺的事件。
這種殺親屬後自殺的事件,傳統上以產後憂鬱年輕母親殺死幼兒最多,但那個時代已經過去,台灣在十年後就要邁入超高齡社會,也就是中年人照顧老年人,甚至老年人照顧超老年的社會,於是這類殺人後自殺的事件,將越來越多發生在老年照顧的情境裡。
發生這類慘劇,家屬與鄰居的第一個反應通常就是:不可能!她那麼孝順,幾年來照顧公公無微不至,怎麼可能殺人?
就是因為把照顧責任攬在身上,日夜不得喘息,長此以往心力交瘁,導致身心崩潰,才會想走上絕路啊!照顧殺人,本來就多出自孝子孝女之手。
發生這類慘劇,精神醫學專家的第一個反應通常就是:傳統上媳婦都被賦予照顧角色,照顧負擔太大,應由其他家屬分攤,經濟若許可也能請看護。
誰不知道可以請看護啊?問題是錢從哪裡來?新聞中的媳婦,自己就是安養中心的看護,也曾把公公送至安養中心,但一個月至少收費一萬六千元,根本負擔不起,只好在一周前將公公接回家,想不到沒多久就發生慘劇。
發生這類慘劇,衛生官員的第一個反應通常就是:各縣市有長照管理中心,家屬若有需要可尋求協助。
問題是現行的「十年長照」能提供多少協助?一年頂多二十一天的機構全日喘息照顧,其他三百四十四天,抱歉,請自己想辦法。
其實這類照顧殺人事件,反映的是一個社會的長照體系不足以支撐老年照顧責任,只能放任各別家庭自行處理,放任失智失能老人家在陰暗的角落苟延殘喘,終至氣絕。都說長照沒做好,社會將成《楢山節考》裡的那座埋葬無用老人的大山,但至少山腳下貧窮的小村落,只殺人沒自殺。其實是比楢山還慘的吃人社會。
不能這樣的,台灣社會已經富裕到可以藉由國家的力量來照顧失智失能老人家,這是連大象都懂的道理。動物都知道相互照顧,老象奄奄一息時,小象不曉得怎麼辦,但會用象鼻子努努老象,因為於心不忍。
台灣社會必須趕緊補強老年照顧,建立可長可久的長照體系,但當今政府,只推出混日子的「十年長照2.0」,根本不是辦法;他們說一年找三百三十億來作長照就夠了,根本小看了長照問題。
當今政府長照政策負責人林萬億說,「長照只有百分之一、二人口使用,不必開辦社會保險」,試問,新聞中的媳婦,屬不屬於那百之一、二人口?有沒有長照需求?
根本不懂長照的,這些人。照顧跟醫療不一樣,生病可以自己看病,但失智失能以後必須由別人照顧;長照不只服務失智失能老人家,更多受惠者是至少四到五倍人口數的廣大需長照家庭。
台灣要做夠好的長照,最最基本的事情,就是要找到足夠財源。當今政府講的一年三百三十億絕對不夠,而長照保險可以找到一年一千一百億,才比較充足。
財源太少,只能讓老人家接受居家服務、日間照顧與短期機構照顧,根本沒有多餘的錢來提供家屬身心支持,這是「十年長照2.0」的問題所在之一。反之,有了長照保險,財源相對充足,就能依照《長照服務法》提供辛苦的家屬夠多夠好的身心支持。
比如台灣如果有長照保險,新聞中的媳婦就可定期接受身心狀況評估,如有需要,可以轉介專業醫療,甚至派人到家中關心家屬身心狀況。也可以開辦照顧技巧訓練班、家屬支持團體,提供照顧協助。或者家屬之間對照顧方式有所齟齬,也可以安排專人給予家族諮商,從中協調可行方案。
「十年長照2.0」也可以提供上述這些服務?抱歉,今年預算沒了,明年再來!
更不用說有了長照保險以後,需長照老人家住安養中心可得到補助,類似新聞中的媳婦這樣的家屬,就不必因為沒錢而過早把老人家接回來,而發生長照悲歌。
「十年長照2.0」也可以提供機構照顧服務?是這樣嗎?是誰說「送安養中心就是把老人家像痲瘋病患一樣隔離」?
(本文獲「愛長照」授權轉載,原文刊載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