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香港政府以去年初港人在台殺人案為由,宣布修改《逃犯條例》,
草案引起各界質疑,恐淪為政治幫兇,文化人林榮基等已紛紛離開,香港精神恐又遭破壞。
「我沒有繼續留在香港的理由了……。」語氣沉重地說著這段話的,是二○一五年底曾因寄送禁書事件,「被失蹤」近八個月的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四月二十五日,對於香港已不再留戀的林榮基,搭上了飛往台灣的班機,讓他再也待不下去的原因,是香港政府不顧民間反對,堅持修改《逃犯條例》。
去年二月,港人陳同佳涉嫌在台殺害友人後,逃回香港。同年底,台灣士林地檢署正式對陳同佳發布通緝,然而,港台之間沒有司法引渡協議,台灣無法要求香港引渡陳嫌回台接受調查。今年二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即以此案為由,建議修改《逃犯條例》。
目前,香港與二十個國家簽有長期逃犯移交協議,這些國家可要求香港政府代為拘捕和移交潛逃至香港的嫌犯,經香港立法會審議批准後,引渡回申請國受審。但現行法令不允許中國、澳門及台灣政府申請移交。
「這次修訂建議,不單是要處理台灣殺人案,也是要堵塞法律漏洞,不讓嚴重罪犯因沒有長期協議而逍遙法外。」二月底,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說明修例理由時表示,當前條例不適用於香港以外的「中國其他部分」,是「嚴重的法律缺陷」,為了讓香港可與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以個案形式處理協助及移交請求,港府必須取消這項限制。
也就是說,這次修例的主要目的,是讓中國、澳門與台灣政府能與香港互相引渡逃犯。此外,根據港府提出草案,修例後移交逃犯的審議權,將由立法會轉至行政首長手上。簡言之,未來其他國家(地區)提出申請,只要香港特首及法庭同意,就能引渡。
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決定移居台灣。(圖片翻攝自毛孟靜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