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主權感到憂慮的同時,更應正視服貿問題本體:我們要不要與中國有更緊密的經貿關係?如果不要,我們又是否願意承擔經濟走緩的後果。
在服貿案例中,馬總統的兩岸政策飽受抨擊,反對者害怕一旦中國企業進入台灣,將擠壓本地的就業機會,也對服貿協議審查過程的黑箱作業不滿。此次抗議稱為太陽花學運,就是希望能照亮黑箱服貿,並期盼台灣未來能迎向太陽。
如同美牛協議一樣,立法院認為協商過程並未獲得行政部門的充分尊重與告知。實際上,一份協議的兩造代表,一定經過收放、賽局、威嚇、給予等等攻防過程;除了一般性的原則可以事先取得核准外,其餘每個步驟若都要立法院同意,是不切實際的作法,更別說要向大眾宣布逐項細節。
談判過程角力中,各項目層層疊疊、相互牽連;若要立法院逐條批准,坦白說有點荒謬,也會讓台灣不可能再與任何國家進行有意義的條約協商。
至於要求每項條文都應該基於平等原則,這當然沒錯,但卻失諸簡化。比方,你可以說,中國電子商務公司進入台灣市場的自由度,高於台灣業者進入中國市場;但我們都知道,中國十分擔心外國企業進入其網路產業,亦即北京政府害怕自由的政治思想威脅其生存,或影響社會穩定。因此,若堅持我們要等中國對我們完全開放後,我們才對其開放,那就甭談了。
就目前來看,若服貿落實後,台灣在中國的電子商務市場中,可能會比其他許多國家更具優勢。的確,台灣會有產業受到服貿的衝擊,這也是全球各國在簽署自由貿易協議時必然要面對的;通常這些都是當地較不具競爭優勢的產業,若沒有政策保護,恐怕早就不存在。殘酷地說,這些產業的終結是不可避免的命運,我們能做的,是盡快協助其轉型升級,並扶植新產業萌芽。
我並非天真地認為服貿百利而無一害,我要強調的是,正反雙方各有盲點。如果要取得立法院的最終核准,那麼就該早一點展開審查,並深入執行;這是在經過美牛協議失敗後,就該記取的教訓。另外,反服貿者對協議的評論應該要更有深度,不能望文生義,或是只挑剔個別條文,而忽略全盤的探討。
我完全尊重台灣民眾對主權的憂慮。但當前的問題是,我們要不要與中國有更緊密的經貿關係?若否,我們是否願意承擔經濟走緩,並過度仰賴日益薄利化電子產業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