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網紅(意見領袖,Key Opinion Leader,KOL)你會想到誰?是百萬YouTuber「這群人」、蔡阿嘎、熱愛在臉書直播的網路名人「館長」,或是追蹤人數破億,名列Instagram富豪榜第一位的凱莉.珍娜(Kylie Jenner)。
社群網路蓬勃發展,網紅影響力也跟著快速擴張,連帶網紅行銷在今天已成為各大品牌、商家編列行銷預算時的必要項目。不過,網紅行銷其實不限於上述那些在臉書、Instagram、YouTube等平台擁有百萬以上粉絲、具高知名度的人。現在,有愈來愈多廣告主選擇將預算投向粉絲數僅一萬到十萬人,且多數人可能都叫不出名字的「微網紅」們。
以台灣行銷科技公司愛卡拉實際接案情形來看,愛卡拉共同創辦人暨網紅媒合平台KOL Radar負責人鄭鎧尹指出,二○一八年第二季起,開始有愈來愈多廣告主詢問、提議要找知名度較低的中小型網紅。以整體微網紅行銷接案量來看,下半年比上半年成長了四倍。
叫不出名的「名人」 也有操作空間
其中,遠東商銀的社群銀行Bankee應該是近期拒絕大網紅提案,主動表示想找微網紅合作的代表個案,而且一口氣邀約橫跨親子、旅遊、生活、美食等多個領域,總計有四十位粉絲數介於一萬到三萬人的微型網紅。
這波微網紅趨勢不只出現在台灣,美國、泰國等市場起步得更早。數據分析機構Launchmetrics一八年公布針對歐美化妝品、時尚和奢侈品行銷專家所做的調查顯示,超過四成的人認為粉絲數在一萬到十萬人的微網紅最具效益。更甚者,現在歐美和東南亞市場已開始討論粉絲數千人以下的奈米級網紅操作。
為什麼知名度難以和大網紅比擬的微網紅開始受到行銷人青睞,甚至被認為效益更佳?原因大致可以歸結為兩點:性價比和轉換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