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欄先前曾介紹「漫威之父」史丹利.李伯,如何用創意穿透世俗藩籬;這回再寫老頑童的傳奇,傳奇來自於不走老路的態度,還有那句意味著「不斷向上」的座右銘。
英雄是在尋找什麼夢想?還是在尋找自我?找東西是黑熊、白熊、棕熊幹的事,英雄的生命是用來創造,創造夢想,創造自我!
一九六二年五月三日,史丹利.李伯(Stanley Lieber)看到牆上一隻蒼蠅在爬,他沒有去找蒼蠅拍,而是腦門一拍,創造出一個會「爬牆」的英雄。這個不一樣的英雄是誰?
史丹利出生在紐約,爸爸是裁縫師,碰上經濟大蕭條,沒有固定的活可做,常交不出房租,而被迫搬家。夫妻倆天天為了錢吵架,史丹利很希望爸媽能把對孩子的愛,分一點給對方就好。也因家裡窮困,媽媽希望孩子能早早畢業,所以史丹利努力用功申請跳級,以至於他總是班上年紀最小,經常受到欺負與忽視。
他靠著大量閱讀來度過孤獨,靠著冒險故事來溫暖現實。當他發現寫作能賺錢,開始參加報紙徵文比賽,總能拿到高額獎金。但得獎次數太多,報社改變了規則,阻止他繼續參賽。史丹利只好到處打工,做過餐廳外賣、工廠雜工、戲院帶位員,他最喜歡替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寫訃聞、替醫院寫新聞稿,夢想有一天能寫出偉大的小說。
英雄始於平凡 充滿人性缺陷
史丹利十六歲就高中畢業,透過舅舅的介紹,在一九三九年到堂姊夫馬丁.古德曼(Martin Goodman)的漫畫公司Timely Comics打工,這家公司後來改名叫「漫威」(Marvel)。當時他周薪八美元,負責買午餐、削鉛筆、校對,並保持畫家桌上的墨水瓶是滿的。他那時還不會畫,只會寫,用Stan Lee(史丹.李)當筆名,創作了「美國隊長」。
有次編輯與老闆吵架離職,亂軍用人之際,不滿十九歲的他被任命為見習編輯,大展才華後,靠實力當上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