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10年前投資宏達電,股價1300元時沒賣,現在只剩30多元。
想想,投資股票,選擇永不停利,究竟會不會賺更多?
當年《理財聖經》轟動武林時,教戰守則的第三條,也是最後一條,就是「不要賣」。這個口訣,彷彿暗示財富可以一直累積下去,不過我們來看看:如果在威盛六二九元時沒賣,現在約二十四元;如果在宏達電一三○○元時沒賣,現在是三十多元。證明錯的股票不賣,晚景淒涼。所以我們仿公投造句,提出「母湯不要賣」的投資新口訣,提醒投資人該賣要賣。倒是有「不要買」,前述公司的股東如果再有IPO,最好不要買,理由毋須贅述,您懂的。
很多人不賣股票,是因為時常流傳一些小故事,鼓勵大家不要賣。例如:「四十四年前,如果用一二○○元買黃金,如今身價百萬元;如果買可口可樂股票,現在市值超過千萬元;如果買茅台酒,價值凌駕一億元。那時如果把這筆錢存入銀行,現在價值是二六四八元。結論是:歷史反覆證明,錢不是拿來存的,是拿來買酒的。」
這戲謔之作說明了:長期投資股票比存在銀行划算。但因為逗趣,往往令人遺忘其他重點:首先,雞蛋不應該放在同一個籃子,如果之前投資的不是可口可樂,買的酒不是茅台,結果可能大相逕庭。這正是倖存者偏差(Survivorship Bias),只找成功的投資回溯。想想,如果十年前投資宏達電,故事的結局將是「杯具」,因此學到的教訓是:要分散投資;還有一個重點是,如果能靈活進出,其實有機會提高投資報酬率。
例如前陣子暴紅的「前妻賣股」,就證明了善選時點賣出,極為關鍵。國巨董事長陳泰銘的前妻在股價千元時賣掉股票,如今只剩三百多元;又如亞馬遜創辦人貝佐斯的前妻,離婚後可望躋身全球女首富,未來亞馬遜的股價,追蹤她的動向,準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