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調查認為,因查無重大違法之處,不需免除長庚董事長王瑞慧。
長庚醫院日前爆發急診離職潮,引起熱議。衛福部日前組成專案檢查小組,26日上午赴林口長庚醫院實地檢查。結果提出4大缺失,包括「董事會治理權責應釐清」、「醫師任免應審慎並符合程序正義」、「財務不應影響應院經營」、「盡速調整急診人力」等,因查無重大違法之處,不需免除長庚董事長王瑞慧。
「並無重大不法,只有程序正當問題,」長庚專案檢查小組召集人、衛福部前次長蔡森田說,確實約談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長王瑞慧,調查認為,董事會成員同質性過高應矯正,且決策委員會的議事決策、主委任免程序應改善,避免一人決策,希望可以建立明確的任免制度。
其中針對「財務不應影響應院經營」這項缺失,調查小組認為,法人應避免因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利益考量而影響醫院,批評長庚醫院購買太多股票。衛福部也重申,醫療財團法人具有高度公益性質,將積極推動《醫療法》之修法,讓醫療財團法人的治理及財產使用更為健全。
針對外界關注董座王瑞慧去留問題,衛福部也說,實地檢查後,沒有發現須免除董事長職務的明確證據。
以下為衛福部提出四點改善意見:
一、 董事會治理權責應予釐清:該法人董事會與所屬決策委員會、行政管理中心權責不明,且人事有部分重疊。決策委員會雖經董事會授權處理院務(含人事),但重大事項決策仍應回歸董事會,並於章則或組織規程中明定,而董事會成員同質性過高亦應矯正。此外,決策委員會委員組成、議事決策方式、主任委員任免程序,均有應改善處,以避免一人決策。
二、 醫師任免應審慎並符合程序正義:有關醫師考核與任免程序應更有制度,建立程序規則,如平時考核、專案考核、申訴救濟等。醫師免職程序應更慎重,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並建立對處分結果不服救濟程序,避免球員兼裁判或一人決策。(全文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