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分組召集人許玉秀表示,引進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是大勢所趨,不可能維持現狀,要努力說服國是會議委員和立法委員。 圖為司改國是會議第四分組第五次會議。
撰文:上報 盧禮賓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針對受矚目的訴訟制度變革,人民參與審判應採美國陪審制,或日本裁判員制度(參審制),均未達成過半的決議門檻,無法形成決議。第四分組召集人許玉秀表示,總結會議還沒召開,現在談誰出局還太早,可以肯定的是絕對不會是維持現狀,人民參審呼聲高,最後仍須由最高民意機關立法院拍板。
陪審員無身分保障
人民參與司法審判,早在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就達成結論,內容是規畫如何立法試行酌採「專家參審制」,處理特定類型案件如少年、家事、勞工、智慧財產權、醫療糾紛、行政爭訟及重大刑事等類案件。
參審員對於事實認定及量刑輕重皆與職業法官有平等表決權。也因為國民參審員非職業法官,並無終身職的身分保障,能涉及違憲與否爭議。司改會議也建議如有必要修憲,即應進行修憲。
不過,專家參審與一般人民參審的意義大不相同,後來相關草案並未進入立法院。
前司法院長賴浩敏,任內時推動人民觀審,曾在2012年將「人民觀審試行條例」送進立法院審議。(攝影:葉信菉)
司法院在前院長賴浩敏任內,推動人民觀審,曾在2012年將「人民觀審試行條例」送進立法院審議。
司法院雖經過長時間研究、比較、宣導,並在士林等11個地方法院模擬審判、辦研討會與進行民調,做好萬全準備,推出這項司法院認為最適合國情的改革,結果卻受到「只能看、不能判」的批評,也因立法院屆期不連續,法案沒有通過,功虧一簣。(全文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