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權事務向來僅由法務部法制司的人權一、二科,共11人負責,但在副總統陳建仁點頭承諾下,行政院下將研議成立「人權處」,統籌跨部會的人權、性別事務,與世界人權接軌。(總統府提供)
法務部官員並透露,人權處的架構及編制尚在規劃研議中,將以行政院的層級來統籌跨部會的人權事務;未來可能採設置「人權處」,或直接與現行的「性別平等處」整合成一個專責單位「人權性平處」,再調整、增聘員額。官員說,就實務而言,後者直接整合成一個單位,運作較方便,但最終方案尚未拍板。
我國2012年在行政院下成立「性別平等處」,是我國第一個性別平等專責單位,含綜合規劃、權益促進、權利保障及推廣發展共4科室、40名專職人員,負責處理相關業務及研究。
相較於性平業務,我國人權事務卻僅由法務部法制司的人權一、二科負責,正式編制僅7人,加上4名約聘員工,等於我國掌管人權法規解釋與研究的業務,全交由這11人分攤。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人約盟)召集人黃嵩立表示,目前人權業務只靠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及法務部人權科處理,並沒有專職人員、也沒有預算,因此,各部會轄下的法規命令是否符合國際人權公約,都交由部會自己負責,「但事實上他們根本看不出來有沒有違反人權」。
事實上,人約盟曾在2015年國際人權日前夕寫了一份建議書,呼籲未來的總統當選人必須正視我國人權事務,除了儘速成立獨立運作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另也倡議在行政院下成立專責跨部會機構「人權處」。當時蔡英文曾在臉書承諾當選後將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但未對「是否成立行政院人權處」表態。
對於政府未來可能採整合方式成立「人權性平處」,黃嵩立說,現有的性平處已運作多年,至今仍有許多性平議題及事務需要持續關注;而人權業務也須有足額專職人員負責,因此,未來的人權處建議比照性平處,至少聘足40名具人權專業的專職人員,才能真正發展出人權影響評估、人權統計、人權指標等工作,並檢視各部會的政策是否符合國際人權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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