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Tech這個新興概念被譯為「金融科技」,沾上「金」字似乎理所當然歸金管會所管,但FinTech的重點是科技,真要有主管單位也該是科技部。錯誤框架,恐損害競爭力。
這篇文章批評的不是「金管會」,而是過時的觀念框架,尤其是政府官員和立法代議士對新經濟低級錯誤理解,會害死台灣的未來。
為了把問題說明白,這裡先舉一個低級觀念錯誤的例子。一九八八年, 政府考慮開放美國的火雞進口,引起台灣的雞農憤怒,五千名雞農北上抗議。北上前,雞農邀請鴨農參加抗議活動,鴨農的代表考慮後拒絕參加抗議,理由是要進口的是火「雞」,不關「鴨」農的事。
令我哈哈大笑的是,「火雞」(turkey)只是中文被翻譯成「雞」,事實上turkey和雞(chicken)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物種,就像「熊貓」根本不是貓科(cats);而turkey的肉質感更接近鴨子,進口後只會打擊到鴨農而無損於雞農。但就因為這個翻譯上的問題,雞農大怒而鴨農無動於衷。
這例子和「金」管和「金管會」何干?因為台灣政府和立法院只要看到「金」這個漢字,就自動認為那是「金管會」的事,「金管會」這個單位也責無旁貸的認為那就是它地盤上的事。例如,FinTech這個新興概念被狹隘的翻譯為「金融科技」,瞬間它就變成金管會的禁臠。
事實上,FinTech的背景代表的是一個宏大的信息基礎建設概念。它的本質是信息平台的去中心化、去中介化,涵蓋所有的服務、所有的交易,只不過財大氣粗的金融行業為了壟斷這種開源(open-source)的技術概念,而搶先杜撰了一個狹義的 FinTech字眼。一言以蔽之,FinTech的精義在Tech (Technology),而不在Fin (Financial),其正確的翻譯應該是「科技的金融應用」,如果一定要歸屬於某個主管單位,那也應該是科技部;金管會可以從金融秩序管理的角度參與,但不能是主管單位。如果牽涉立法,立法院也應該由科技法規的角度下手,而非金融管控角度。
當下,一大串創新數位科技的公司,其成敗和國際競爭力分明落在科技領域,只因其業務牽涉到「金流」,只能到金管會拜碼頭,試圖教育只懂傳統金融控管而不懂什麼叫「信息對稱化」、「分散式安全」的主管們,真有點火雞變成雞,熊貓變成貓。
(本專欄隔周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