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想像的同性戀是什麼?臉上戴著鼻環,有紋身刺青,看到人就想上床。」不是所有反同的人都是基督徒,但整起事件為什麼看起來那麼醜陋,台北古亭長老教會牧師陳思豪認為,基督徒絕對脫不了關係!
隔沒幾天,28日的「同性婚姻法制化」公聽會,他又列席正方,義憤填膺地代替基督徒向同志道歉,「長久以來,你們受苦的時候,我們緘默沒發聲,現在,你們站出來爭取自己權益,反而是我們基督徒站在第一線阻擾抗議。」
他再次呼籲基督徒別把民法當聖經,宗教有信仰上的自由,但不應該放到社會議題內討論,「若你讀到上帝不喜同志結合,那就把這樣的概念留在教會裡。」(閱讀全文,請看《上報》)
《羅馬書》第一章26到27節這樣寫:「……女人以反自然的性行為替代自然的性關係,男人也放棄跟女人自然的性關係,……男人跟男人做可恥的事,結果招來這種敗行所應得的懲罰。」陳思豪翻到基督徒最常用來引證的篇章,「我這樣念,你絕對會認為,聖經是反對同性婚姻的吧?」 所有被上帝歸類為是罪的惡行,在聖經中都找得出原由,唯有在同志這塊,他百思不得其解,「沒有人可以給我答案,他們只能說,這是『聖經寫的』。」 基督徒的論述有一塊是堅決反同的,所以帶動了整個社會的風潮,不是所有反同的人都是基督徒,「但他們是很堅實的群體,其他人反同就單純覺得噁心、不自然吧!只有基督徒會以上帝不喜歡來發聲。」
為什麼同性戀是罪?聖經根本沒有這樣寫啊!
「他們為什麼這樣想?為什麼覺得同性戀是罪?」陳思豪認為,這些無來由的恐懼,是源自於長期對聖經的錯誤詮釋,「同性的爸爸媽媽出現後,婚姻的定義不再限定一男一女,這會改變家庭結構。」除此之外,又被某些輿論惡意引導,告訴民眾若由同性父母領養小孩,會毀掉他們的一生,「孩子在學校被教成同性戀,然後很小就有性行為。」
11月17日反同大遊行跳出來譴責那些不可理喻的偏見前,陳思豪至少花了半年以上的時間,在臉書細細講述他的想法,「我有個錯覺,以為會友都知道我的立場。」雖然他三不五時講道便提起,卻沒有特別在檯面上公開表態。直到「舉牌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後,陳思豪才獲得教友們鮮明的兩極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