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霸凌者在團體中扮演「好孩子」角色,不如說他能掌控團體氣氛。而且霸凌者極少孤單一人,身旁總是圍繞著伙伴,藉以彰顯自我。
升上國中後,曾被行為有點粗暴的同學突然勒住脖子,那時我使盡全力抵抗,迫使對方痛得大叫、鬆手。也許知道我會反抗,從此他再也沒有對我動粗。後來有次考試,他偷看我的答案,結果考得很不錯,從此便主動向我示好,這情形也算是一種社會縮影吧。孩子之間也懂得以「力」來測試彼此。與其說霸凌者在團體中扮演「好孩子」角色,不如說他能掌控團體氣氛。而且霸凌者極少孤單一人,身旁總是圍繞著伙伴,藉以彰顯自我。國中時的我參加過不少運動社團,最先是參加劍道社,但沒有結交到特別要好的朋友,我想應該是沒有多餘心力吧。後來又加入健行社,不但持續好一陣子,也交了幾個朋友。
但運動社團的活動多,我的體力實在負荷不了,所以每次活動結束後,精疲力盡的我總是趕快回家休息,根本沒力氣和朋友交流。升上高中後,我參加了幾個非運動類的社團,其中以電波科學研究社待得最久,足足待了三年。在社團可以自由使用無線電通訊機器(當然要通過國家考試,取得證照才能成為玩家),也交到一輩子的朋友,因為彼此有共通話題,說是友情,更像在交換情報,也讓我明白擁有技術與情報力,便能贏得伙伴的認同。獲得別人認同的手段我想,社會上也有很多這種情形才是,除了當個「好孩子」之外,還要有贏得周遭人認同的手段,那就是擁有別人沒有的東西,而且這東西一定要是對別人有用的東西。總之,就是讓自己成為「有用的孩子」,而不是「乖孩子」。
現今有所謂的御宅族,阿宅們也希望得到伙伴的認同,我就認識幾個這樣的朋友。好比看起來不太起眼的傢伙,其實很會畫畫,這和「有用」的定義不太一樣,算是「很厲害的孩子」。這些很厲害的孩子十幾歲開始冒出頭,憑藉「自身擁有的才能」得到他人的認同,即便不是對於別人有用的才能,但只要得到同為御宅族的伙伴認同,在團體裡佔有一席之地就行了。因為得到他人的認同、受到別人的稱讚而開心,就是在乎客觀價值的證據。自我評價不是靠自己便能訂立的東西,換言之,你已經逐漸明白自我滿足是一件很空虛的事。而且比起被父母誇獎,來自陌生人的讚美更令人開心,因為比起家人,他人離自己比較遠,更為接近一般社會。
我們之所以無意識地希望自己在社會群體中成為「受到大家讚許的人」,是因為我們覺得這麼做,社會便能成為舒服的棲身之所。像這樣因為「某項專長」而得到棲身之所的人,或多或少都曾被深不見底的孤獨感襲身吧。縱使範圍再怎麼小,只要有一處認同自己的地方,便能作為安身立命之所,所以我們不可能和他人「毫無關係」。那麼,該怎麼做才能讓自己一直很厲害?甚至變成更厲害的人?譬如,以優秀課業成績成為「厲害傢伙」的學生,明白埋首學問才是確保棲身之所的方法;以運動見長的「厲害傢伙」,知道怎麼做才能讓自己變得更厲害。這樣的「厲害」並不是針對特定人物的「人際關係」,而是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得到更客觀的評價,或許會遭逢困境,但絕對不會不知如何是好。
(本文選自全書,張若儀整理)
作者:王雙雙
出版:時報出版
書名:聽孩子說,勝過對孩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