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媒體若想轉型為數位媒體,購併新創公司比成立新事業部,更容易成功。
因為,要發展本質不同的新事業,「時效」比總成本的合理性更重要。
多年以前,國外學術研究即發現,平面媒體若想轉型為數位媒體或增設「網路事業部」時,從外部購併略有成績的新創公司,比從原有平面媒體事業中「長出」一個新的事業部,成功機率高得多。
理由之一是,這兩種媒體的工作流程及形態完全不同,新創的網路事業部若從內部發展,原有作法與習慣都可能妨礙新事業的創新與突破。理由之二是,使用數位媒體的年輕族群,其閱讀習慣與傳統讀者不一樣,必須有不同呈現方式。
簡言之,這兩種媒體代表了完全不同的思惟模式與商業模式,原來長於經營管理平面媒體的長官如果參與太多,不利新事業的發展。
再者,創新事業有高度的嘗試錯誤及冒險性質在內,事先很難預測其經營模式的成功機率,因此,與其高薪禮聘一群高手來主持新創事業,不如等這些「高手」們在自行創業中,證明其商業模式的價值以後,再「帶槍投靠」——帶著技術、客群以及團隊,一起來加入資源豐富、但本身轉型不易的傳統媒體事業。
這種作法,「時效」比總成本的合理性更重要。因為如果從內部來發展新事業,萬一不順利,可能會失去寶貴的先機;反之,若以旁觀者或潛在投資者角度,仔細觀察並尋找一家最有潛力的新創公司來進行購併,由於潛在對象多,能找到合適對象的機會當然比較多。
在此一思惟下,可以得到幾項推論。第一,當新事業在本質上頗不相同時,不應期待所謂的「綜效」,因為一心想著綜效,反而會妨礙新事業在各方面的創新。
其次,當新舊事業呈現生命週期交替的情況時,不應將新事業視為現有資深員工的第二春出路。如果員工擁有在新事業領域中的發展潛力,則應鼓勵他們在外自行創業,獲得初步成功後再購併回來。在這種情形下,由公司或老闆個人提供部分創業資金當然更好。
這是創新動力與雄厚資源之間,互補共生而不相妨礙的有效模式。在生物科技、實體通路進入電子商務等方面,道理也十分類似。
(本專欄由司徒達賢、樓永堅、吳靜吉、李仁芳共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