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創國內再生水產業,將上、中、下水有效結合,以健全水循環體系,讓臺灣國際永續議題上大步前進。
內政部表示,在全球氣候變遷的各項議題中,水是攸關人體健康生存及糧食生產無可迴避的重要調適課題,營建署自100年起即開始籌劃再利用公共污水廠的放流水,將各個公共污水處理廠視為都市儲備小水庫供應工業用水,經參酌經濟部水利署缺水潛勢、工業區及科學園區產值、環境條件等,於102年報院核定「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示範推動方案」,由內政部及地方政府籌編經費興建再生水設施,先擇定6座污水處理廠售水予中科園區、臺中港工業區、南科園區及臨海工業區使用。同年11月由內政部、經濟部、高雄市政府率先就首例鳳山溪廠示範案完成三方合作意向書簽署,展現推動決心正式起跑。
「鳳山溪污水廠放流水再利用計畫」,採用促進民間參與的有償興建-移轉-營運(Build-Transfer-Operate,簡稱BTO)模式,在中央相關部會間、中央與地方亦建立起良好合作分工模式範例,供水端由內政部營建署協助高雄市政府完成可行性評估、先期計畫、技術及水價評估,高雄市政府辦理用水契約及招商並代辦工業區內管線;用水端由經濟部工業局統籌臨海工業區再生水使用需求並推動議定用水契約;經濟部水利署則基於中央水資源主管機關立場負責協商平台及法令推動,在所有參與單位坦誠協商,積極努力下,終於開啟國內公共污水處理再利用的先河。
內政部表示,藉由「鳳山溪污水廠放流水再利用計畫」的推動,讓臺灣正式擠身世界再生水運用行列,後續內政部仍將偕同相關部會及地方持續推動其餘示範案,開創國內再生水產業,將上、中、下水有效結合,以健全水循環體系,讓臺灣國際永續議題上大步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