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擬開放金融機構提供境外投資商品給國內客戶,遭部分團體杯葛,若要讓金融加速自由化,關鍵在於各項子法間的合作配套。
金管會日前拋出幾項重大的金融議題,包括放寬股市漲跌停幅度至一○%,或是允許金融機構提供境外投資商品給國內客戶;這些政策可望擴大股市成交量,並提升金融業的獲利能力,頗受市場期待。
一個健全且獲利的金融產業,才能保護個別投資人、創造充分的資本準備,以確保較安全的金融基礎建設,避免金融機構承受過多的風險。蓬勃發展的金融市場,也是創造高附加價值就業機會和稅收的重要元素,特別是由製造業升級至以服務業為導向的成熟經濟體。
中國不再是台灣製造業者便宜的出口基地,此更加深台灣進一步發展服務業的壓力。美元大幅升值,東南亞股市表現較佳,原因之一,是這些國家對出口的依賴度較低。美元大幅升值,通常是全球需求疲弱的跡象,將導致美國投資人將海外投資匯回美國。
金融業是可最快擴充規模的內需產業,台灣在此應具有天然的優勢。台灣仍有相當龐大的金融資產尚未充分運用,這可由偏低的利率看出。一個較自由的金融法規環境,存款人因為容易取得受規範、有較高報酬的金融商品而受惠;白領勞工則因擁有高薪的就業機會而受惠;政府也因此可徵得較高的稅收而受惠。
境外證券中心(OSU)、境外保險中心(OIU)的設立,讓金融機構能夠提供外幣計價的金融商品給台灣投資人,如同境外金融中心(OBU)放款給在中國營運的台商一樣。尤其在近期中國流動性吃緊的情況下,這可是台商的資金甘泉。
問題在於,部分利益團體似乎要刻意延緩這些提議的進程;這些政策確實會有部分風險,但終究新台幣要更為國際化,也必須讓資本更自由地跨國流動。台灣缺少來自國際貨幣基金(IMF)或其他國家央行的支持,若將這些個別議題付諸討論、立法,恐怕會陷入永無止境的爭執中。
因此,最好的作法,是將金融自由化的整體計畫,包裝成一個完整的提案,其中包含各項子法間的合作配套,不僅可達成上述目標,也較易贏得民眾的支持。這正是英國為了保住倫敦在全球金融的領導地位,於一九八七年推行「金融大改革」(Big Bang)所做的努力。
寫這篇專欄的早晨,我才與一位自行車友騎上雙溪的風櫃口。這位車友已從台灣金融業退休,轉戰香港,從事保險經紀業務;他表示,香港擁有較多金融商品和服務的選擇。台灣雖是亞洲最宜居住的地方,卻不是經營金融服務業的最適環境。這位車友就是最佳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