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單位對於國有土地,多是採取一次賣斷給房地產業者進行開發,彷彿只是另一個大地主而已,看不出其肩負長遠國家政策使命的作為。
其實房價屢創新高本身未必是壞事,因為一個區域的經濟發展,必然會吸引資金及人才進駐,而這兩項要素的集合自然會推升房地產的價格。今天台灣社會之所以對高房價大加撻伐,是因為大部分民眾,也就是受薪階級的薪資水平,在這波房價飆漲的波浪中並未水漲船高,甚至有倒退現象。
對一般民眾來說,房地產的意義是在於有個地方可以在平常下班後回去休息,假日時和親密的家人一起生活,而不是一個藉由頻繁交易累積驚人財富的投資工具。以近日富商買下三戶仁愛路豪宅的例子來說,市井小民就會有兩個很大的疑問。首先是,為什麼一個人要擁有三戶豪宅?這很明顯並非只是滿足自有居住的需要。第二個問題是,針對這麼高額的房地產交易,我們政府到底從中課收了多少稅金?
針對第一個問題,我們的政策應該針對自住以外的房地產投資,進行類似累進稅率的課收,讓擁有第二戶房地產以上的個人負擔更高的稅負責任,以反映投資房地產所產生的外部成本。
至於第二個問題,我們的房地產政策已經實施實價登錄新制,然而房屋交易稅的稅率及課收方法是不是需要重新檢討?日前還有一些台北市豪宅的房屋稅比管理費還便宜的案例,令人匪夷所思。
反觀政府單位對於國有土地,多是採取一次賣斷給房地產業者進行開發,彷彿只是另一個大地主而已,看不出其肩負長遠國家政策使命的作為。甚至,政府帶頭徵收民地與民間建設公司進行捷運聯合開發,分回的住宅也是逕行在住宅市場販售,以挹注市府財政,這樣的政府和土地開發商有何差異?
國有土地是政府影響房地產健全發展及實現居住正義的重要政策工具,應該向國外取法,建造國民住宅,並且只租不賣,提供合理租金給有需要的民眾。捷運聯合開發市府所分回的住宅也不應該出售,而是租給有需要的市民,甚至應按其收入高低給予不同的房租、折扣,讓公共建設的成果分享給不同階層的民眾。而有關租賃的相關管理工作,政府也可以外包給民間物業管理業者,只要土地所有權及定價權仍然握在政府手中即可,同時也可以促進物業管理的品質提升。
許多人說房地產是經濟發展的火車頭,然而如果一個國家大部分的資金都投資在房地產,而不是去鼓勵創新及生產,那這個國家的未來在哪裡?
(本專欄由司徒達賢、樓永堅、吳靜吉、李仁芳共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