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股東大會電子投票制度後,許多公司派可能會驚覺,他們不能再像過往般操弄投票結果。
然而,這些日子以來,台灣既沒有亮眼的總體經濟表現,也無充沛的流動性可以刺激股價上揚;個別公司股價想要有所表現,就得努力創造更高的股東價值,以及不同形態的企業價值;像是更多的專利產品、品牌或通路,或是較佳的管理品質、更好的公司治理。
更多的專利產品和通路,可以讓公司擁有更高的議價能力,賺取更高的利潤;較佳的管理,則能讓公司未來朝向更多的專利產品和通路發展;至於良好的公司治理,意味著公司能吸引、保留和監督適任的管理團隊。一家公司未來若要創造更高的價值,並且持續成長,以上三大要素都得發揮到最適切的程度。良好的公司治理可讓股東自由提名及推舉董事會成員,去監督管理階層;股東投票影響力,應與其掌控的股權維持一定比率。在極端案例中,這可能讓惡意購併有機可趁,然而這也是對不適任和反應遲緩的管理階層的終極懲罰。
然而,台灣主管機關對惡意購併的態度並不友善,不論理由有多正當,政府總是傾向支持現任管理階層。由於台灣獨特的政治情勢,穩定重於一切的心態是可以被理解;但盲目支持在位卻不適任的管理團隊,只會讓成長放緩的經營環境日趨惡化,正如目前台灣面臨的困境。所幸,政府也有心採取更多促進公司治理的手段,例如電子投票制度可以防止管理階層操控投票結果。
由此衍生出一個有趣的現象,即國際機構法人中,那些積極挑選個股買進和賣出的「積極管理人」,在股東大會的投票態度反而相對消極;他們會交代保管銀行避開投票。如果他們不喜歡管理階層,直接賣掉持股就是了,不會期待公司冗長的改善時程。
相對地,那些基於指數權重而買進持有個股的「被動管理人」,在公司治理領域反而十分積極;他們會出席投票,對管理階層作為也不一定買帳。因為這些被動式管理基金就算不喜歡管理階層,也不能任意出脫持股,因此必須更積極參與公司決策,要麼換掉經理人,要麼迫使經理人更改管理作風。而台灣上市公司的最大外資股東,幾乎都是被動管理式基金。
引進股東大會電子投票制度後,許多公司派可能會驚覺,他們不能再像過往般操弄投票結果。隨著積極型股東帶給公司內部的壓力和威脅,或許台灣上市公司的平均股東權益報酬率將開始明顯改善,整個經濟可望隨之提升,這是過去緩慢成長年代不容易發生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