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企業要與國際企業齊頭並進,應由家族掌控模式改變成由專業經理人管理模式,可惜政府卻無能力向台灣企業灌輸國際企業的治理觀念。
還記得我在念研究所期間,曾到日本進修,第一次聽到除了公司股東之外,還有「利益相關人」這個觀念。我的日本教授說,一家公司要服務員工、客戶、債券持有人、銀行、供應商,甚至在地社區等,這讓我視野大開。
我確實聽說不少公司的財務長還必須回答來自個別股東的問題,而這些股東可能只有一張、兩張公司股票。通常這類問題都和股價有關,例如股價為何跌這麼深?會漲到哪裡?甚至還有「下周公司股價走勢如何」。
這個現象凸顯一個嚴重的問題:儘管台灣法令重視個別投資人的權益是個崇高的目標,但是讓財務長的時間消耗在這些瑣碎的問題上,對公司的股東沒有什麼益處,反而只會減損公司的價值。
照顧股東的利益是公司董事會的工作,就好像照顧員工的利益是工會的工作,照顧債券持有人和銀行權益是債權人委員會的工作一樣;這些單位都應該有效率地發揮功能,這麼一來,政府或企業高階經理人便不需要就各個細項業務事必躬親,而搞得精疲力盡了。
因此,董事會要適當發揮功能,讓公司在保護股東利益的同時,也要讓管理階層將焦點放在管理公司上,好讓全體股東受益才對。
台灣正由合約製造、出口導向的經濟體,轉型成更具價值的產業,如零售和製藥。我在過去的專欄也曾提及這兩大產業。我認為,在台灣、亞洲,甚至全球,台灣這兩大產業已證明其具有高度競爭力。此外,食品和餐飲業也頗具邁向國際的實力。
此外,如董事學會最近這場研討會的標題一樣:「家族成員與經營團隊的和諧共舞」,如果台灣要與亞洲區國家的公司齊頭並進,台灣企業應由家族掌控模式改變成由專業經理人管理模式。不過台灣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在研討會中演講指出,截至目前為止,家族經營的企業比純由專業經理人管理的企業更具有優勢,因為家族更重視公司價值與創造力的維持,而受薪的專業經理人則否。
然而,一旦企業擴張需要新的資金來源,而家族無法提供,或當企業規模擴大到家族難以管理的程度,家族無可避免地必須交出經營權時,董事會功能若能適當發揮,還可持續家族所重視的企業傳統。
台灣能由私人企業本身來回應這樣的挑戰,我樂觀其成。台灣企業逐漸在國際舞台嶄露頭角之際,可惜政府卻無足夠能力,向台灣企業灌輸國際企業的治理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