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政府認為過去的金改涉及貪汙,就該將違法的人繩之以法,並建立更完善的合併流程架構,避免重蹈覆轍才是正途。
銀行果真是讓人又愛又恨。大家都想開一家銀行,但能從中賺到錢的人卻少之又少。一九九○年之後,台灣陸續開放設立十六家新銀行,我想,這些新銀行的原始股東應該都後悔莫及。他們有的散盡家產,有的錢卡在銀行裡動彈不得,有的則拖累了整個集團。
這些問題部分來自過度競爭,部分來自過度規範,此外,與兩岸政治也有很大的關係。這些問題不只出現在台灣,今天美國銀行股的投資人也比五年前來得窮。但這不表示我們應該放棄銀行,因為少了銀行,經濟體就無法運作。
在風波不斷的二次金改後,銀行的命運便隨風飄零;而國民黨重掌政權後,對於公股銀行的合併案更投鼠忌器,深怕被扣上圖利受賄的罪名。於是,政府便規畫出公股銀行間的整併,期望能創造出一家領導性的金融機構。在此同時,政府也開放中國銀行進入台灣市場,這有可能成為台灣業者的強大競爭對手,因而催生一家領導性的金融機構有其重要性和迫切性。
台灣的銀行規模太小、市場太過分散,無法與規模龐大的中國業者抗衡,甚至很可能被吞噬掉。由於銀行對產業和政府的貨幣政策極為重要,特別是公股銀行,因此這樣的發展確實令人擔憂。未來台灣的產業和貨幣政策,恐怕得由北京來決定了。
產業政策是過時的觀念。最後一次政府施壓銀行支持產業是在○四年,那回銀行大量輸血給DRAM和LCD產業,最後證明是一個極為錯誤的資源配置,成為近年銀行最大的壞帳來源。歐巴馬政府因沒能扶持美國太陽能產業而遭抨擊,但這是對的;政府應該只負責建構和維持公平的競爭環境,讓私人部門進行投資決策,並承擔成敗責任。
銀行如何整併,已經延宕整個ECFA的過程。台灣原本同意讓中國銀行持有台灣的銀行五%股權,而台灣的銀行則可以取得中國同業二○%的股權。但台灣方面卻又宣布,本國銀行不得透過私募發行股票,這等於阻斷了中國銀行的投資管道。這等表裡不一的作法,肯定惹惱中國的談判代表。
ECFA的貿易服務業協議原訂一二年十二月簽署,貨品品項協議預計在今年年中簽署;一旦談判過程拉得太長,將接近明年底的選舉,屆時當然不是簽署任何兩岸協議的好時機。而且中國一旦了解台灣執政黨的簽署壓力,台灣的談判地位也將開始惡化。
金融改革拖得太久,對台灣造成深遠的負面衝擊,特別是日前吵得沸沸揚揚的台新銀和彰銀合併案。就我的看法,公股和民營銀行合併,將可創造一個規模較大、管理較佳的銀行;政府若堅持採取公股和公股合併,很可能優勢盡失。
如果政府認為過去的金改涉及貪汙,就該將違法的人繩之以法,並建立更完善的合併流程架構,避免重蹈覆轍,絕非當前這種不做不錯、以拖待變的心態。台灣銀行業的競爭力,就這樣快速流失弱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