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與證所稅如果改革失敗,尚可重來;但12年國教若倉促上路,以致問題叢生,無辜受害的學生將完全沒有重來的機會。
以補充保費為特色的二代健保改制,在歷經爭議後,於今年一月開始上路。日前衛生署向行政院提出執行檢討報告,終於承認新制實施引起的民怨及批評甚多。衛生署並對外表示,將於新制實施半年到一年後,蒐集與彙整所有問題,於必要時進行檢討與修正。
從衛生署的回應來看,似乎未能理解補充保費新制實施,引起的民怨深重。如果主事者任由這些民怨延宕半年甚至一年後,才要檢討解決,則其後知後覺的嚴重性,不免令人訝異。
二代健保宣稱要以公平、品質,與效率作為改革的核心價值。補充保費也是強調促進公平,其特色是將非經常性所得納入收費基礎。
可是根據現行規定,單筆收入未達五千元,以及單筆股利所得達一千萬元以上部分,得以免繳補充保費。另外,又要求公司須計算員工投保薪資與實際薪資差額,並繳納補充保費,且雇主的薪資尚須重複計費。
這類規定或許是基於收費成本考量,或許是立法疏忽所致,但由於公平性備受質疑,且影響對象廣泛,結果引起諸多民怨。補充保費在達成公平目標上,證明只是徒善不足以為政。
問題不只如此。為了規避補充保費,銀行出現大量定期存款拆解,因此衍生各項資源消耗。中、小企業則為了計算薪資差額,並繳納補充保費,因此被迫增加人力資源。這些社會負擔與二代健保所強調的品質與效率,更是南轅北轍。
從二代健保的改革過程可以看出,制度改革不能只憑理想、魄力,甚至淪於口號,而缺乏嚴謹與務實的規畫。
二代健保的早期規畫內容,容或兼具理想與務實。可惜後繼者為了迎合上意,既要增加保費總收入,又要讓多數人保費不增反減,於是將費率改革方案過度民粹化,終致引發爭議。
結果行政院被迫撤回提案,由執政黨立法委員另提目前實施的補充保費方案。由於提案時間倉促,又欠缺行政體系參與,難免顧此失彼,以致如今問題叢生。
同樣的現象也發生在去年的證所稅改革上。行政院提出的證所稅課徵方案,因為欠缺嚴謹與務實規畫,以致備受爭議,最後被迫撤回提案,改由執政黨立法委員另提改革方案。結果同樣是倉促立法,顧此失彼。證所稅改革所衍生的問題至今並未解決。
最近的十二年國民教育延長案,同樣也陷入為改革而改革的爭議,其中諸多規畫方案頗受質疑。如果最後改革過程,也如同二代健保或證所稅一樣,則倉促上路的後遺症恐怕不小。
然而,健保新制與證所稅改革失敗,尚可以重來。如果十二年國教延長案改革失敗,無辜受害的學生將完全沒有重來的機會。
(本專欄隔周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