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上市時股本31億元,大立光為8億元,鴻海在1996年前股本不到30億元,都曾是小型股,它們如果當時沒有投資人認同與支持,也許不能成長茁壯至今。
十一月起的台股貪婪潮(十一月到隔年三月都沒財報公布)出現,龍年擺尾了,十二月起的台股成交量及上漲家數,吸引投資者循序進場,從三個內容看,短期資金不會退潮:
一、歐、美、中消費潮正旺:從美國消費通路Costco、Target、居家用品Home Depot、 Lowe's等;歐洲精品LV、PPR、HERMES、西班牙Zara母公司Inditex,近期股價拉升速度驚人,大部分已創歷史新高價!
這些歐洲品牌公司股價拉升的另一重要意義是,它們將逐漸取代傳統公司對股市影響力,如HERMES市值二四六億歐元已超過法國第二大銀行-興業銀行二一○億歐元,對穩定股市信心或拉抬貢獻將相形重要,尤其精品業對明年業績持續看好,股價表現好,對歐股支撐效果愈大。
二、台股資券論:
自金融海嘯後,大盤融資不曾連續一個月低於一八○○億元,但如今已低於一八○○億元持續一個月,融資籌碼相當穩定。十一月二十三日至十一月三十日大盤大漲七%,融資還減少十五億元,融資餘額降至一七○八億元,但融券到八十一.三二萬張,創兩年半新高,大盤券資比達七.五%,也創○九年二月以來新高,軋空氣氛濃厚。從歷史經驗看,券資比超過五%,未來一季指數投報率將達八.五%以上。
低本益比(P/E)、低融資及高券資比公司,在目前軋空氣氛下將特別受到關注。
三、新股掛牌熱潮現,再掀比價效應:
十一月底掛牌公司中,只要EPS(每股稅後純益)高、本益比低的公司,例如天鉞電、銘旺實,掛牌當日漲幅不但有一九%及九.一%,更延續到掛牌五日後,新股蜜月行情再度升溫,將帶動已上市櫃同業比價效應。
十二月估計將有十二家新股掛牌,其中八家集中在十二月十七日至十二月二十一日當周,新股蜜月行情不但可為台股注入新活水,也可望在同業之間掀起一波比價潮。
龍年近尾聲,從成交量及上漲家數蔓延看,投資者應把握機會一戰。
從大型股到小型股,能綿延不絕拉出上漲潮,股市動能才具分析性,如果因少數操盤人道德問題或流動性,放棄股本十億元以下的小型股,不僅抹殺台灣中小企業,也是對六二八家上櫃公司中的四六六家十億元股本以下公司群的否定與拋棄,論台股,絕不能將中小型股拋棄,它們是台灣活力源的最大元素。
聯發科上市時股本三十一億元,大立光為八億元,鴻海在一九九六年前股本不到三十億元,都曾是小型股,它們如果當時沒有投資人認同與支持,也許不能成長茁壯至今。政府該領航,重視並投入高成長、高經營績效的中小型股布局,引領投資人與企業家都能從中小型股勝戰內容裡,看到台灣精英的優質,才叫官民雙贏,也一定會比反覆政策造成股市波動與民怨來得高明許多。
再看另一被政府忽視的F-公司群,二○一一年計二十八家公司上市,F公司占十二家,一二年大環境不佳,僅十一家公司上市,F公司仍達五家,這些F公司經營者歷經長期及嚴格的上市審查及高承銷費用,上市後卻以資訊不透明等理由被質疑,真是情何以堪啊!
謹以下述說明F公司經營績效的突出,優質F公司不該被疏漏:
一、上市條件:F公司申請上市須有三個獲利門檻:1.最近三個年度稅前純益累積二.五億元以上。2.最近一年稅前純益一.二億元以上。3.無累積虧損。
而本土公司卻只要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即可,寬多了:1.最近兩個年度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占股本比達六%以上;2.最近兩個年度須平均達六%以上,且最近一年獲利能力較前一年為佳。由此看,主管機關對F公司送件獲利門檻要求較高。
二、掛牌成本:股本規模相當的本土與F公司,上市承銷費用預估分別是五百萬元、兩千萬元,F公司執行長願花費高成本來台掛牌,主要是看好台灣市場活絡度及融資環境,且可提升台股國際化及多元化投資環境,政府相關機構應以負責任的態度昭告投資者,F公司族群的優質內容,而非用美言誘導企業家回台,卻不以公平待遇做出善意的回應,這對F公司群太不公平。
三、掛牌責任:主辦承銷商通常要擔保F公司在掛牌後二至三年不能有經營上的重大缺失發生,因此承銷商都會去找最好的公司回台送件。統計今年前三季財報,所有F公司合併營收年成長一五.四%、合併獲利年增率是三.一%;國內公司累計營收年衰退一.一%,獲利年衰退二○.八%,可見F公司經營績效比國內公司好,台股投資者如果勤於研究,一定能有所獲。
四、財務透明:F公司與本土公司一樣,於每月十五日前公告上月合併營收,每季合併財報公告時間也與國內公司相同,一三年台灣正式適用IFRS(國際會計準則)後,由於IFRS主要看合併報表,往後本土公司與F公司財報公告與評價就具一致性。F公司若總公司設在海外者,目前在台灣均設有分公司與IR(投資人關係)等人員常駐,也有F公司總公司/母公司就在台灣(例如F-東凌、F-昂寶、F-鈺齊等),不會打電話找不到人,並沒有資訊不透明或落後情況。
主管機關規定,要所有投資人在投資F公司前,要另簽署「外國企業來台上市櫃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才能下單,而本土公司不需要,在同樣審核掛牌上市的標準規範之下,卻有這麼不公平的處理方案,令人痛心,似乎告訴投資人F公司可能有問題,自己要承擔風險,讓不明事理的投資人對F公司避而遠之。台股要昂揚,要讓掛牌家數國際化,對F公司的不合理規定都應盡快去除解決。
台灣證券市場要國際化,對F開頭的公司群應該鼓勵大於規範。圖為F-鈺齊的掛牌盛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