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分的《紐約時報》刊登一篇《新團體思考(New Groupthink)崛起》的文章之後,激起一連串的辯論。
作者蘇珊肯(Susan Cain)的論點是——獨處已經退流行,而合作正夯,她認為,美國的學校、公司和整個文化正在崇尚她稱之為「新團體思考」的觀念,這個觀念主張創造力和成就來自團隊的合作,來自開放式的工作或學習場所,溝通技巧和人際關係也就成了最重要的資產。
但她引述研究和觀察,並鼓吹孤獨或獨處對創造力的重要性,她極力代表喜歡隱私或獨思這類內向的人爭取權利,尤其是創意工作者,包括工作時擁有不被打斷的個人空間,她對美國一些過度流行團隊工作、開放空間的作法很不認同。
不過,她所舉的例子也讓許多人不以為然,例如她在紐約市參訪了一間小學四年級的上課情形,發現老師規定同組同學只能提出大家都同意的問題發問,這種看似走火入魔的教學現象如果沒有追究的話,將可能以偏概全。果真,這位老師誤以為只有同組團隊同意的問題才能發問,其實那就是誤解了集思廣益的意義,團隊合作是無辜的。
《天才團隊》(Group Genius)的作者凱斯‧索耶(Keith Sawyer)就試圖釐清一些爭議的觀念,例如許多研究發現,突破性的觀念大部分都是透過交換和互動而形成,因為突破的觀念需要組合非常不同的觀念。
當然,創意觀念的發想與執行不是一蹴可幾的,需要經過長時間的醞釀發展、創新實踐等等的歷程。能夠創新實踐的創意人,通常都會拿捏得宜地選擇適當的時間和空間,或獨處或交流互動。
不論在美國或台灣,外向者通常都會在團體中自信地表達和溝通,甚至有主導發言和影響決策的機會。身為一個害羞內向的人如我,特別能夠體會蘇珊肯的心情,以及同理她為內向者的呼籲。
其實,過去大部分的研究說明,內外向和創造力沒有什麼關係,創造力大師契克森米哈利(Mihaly Csikszentmihalyi)訪問了九十二位有成就的人士之後則發現,創意人通常能夠同時表現出內向和外向兩種特質。
不管是政治、企業,或是其他領域稱之為CEO的創意領導人,通常也懂得如何適時地發揮內向和外向的特質。當部屬積極主動時,他們會發揮內向的特質,傾聽對話,最後畫龍點睛地歸納部屬的觀念;當部屬被動時,內向者就必須扮演外向的領導角色。
哈佛大學商學院教授吉諾(Francesca Gino)也認為,CEO三個字,一方面可以由Charismatic(魅力)的C、Effusive(熱情奔放)的E和Outgoing(外向)的O來代表;另一方面,也可以由Calm(沉著)的C、Eremitic(隱士般的)的E和Observant(觀察敏銳的)的O來形容,呼應了創意人兼具雙重特質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