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伯斯愛音樂、愛詩、愛跳舞也愛戲劇。其實,他每次的產品發表、演說或受訪,都是一場戲劇的演出。
蘋果前執行長賈伯斯在二○一一年iPad2的發表會上說:「蘋果DNA裡只有科技是不夠的,而是科技和博雅素養(liberal arts)、科技和人文的媒合,才讓我們獲得內心歡唱的結果」。他戲劇性地秀出一張十字路口的路標,一個方向是科技,另一個方向是博雅素養。
暢銷書作者詹森(Steven Johnson)在紀念文章中詮釋,向來不在乎科技的他如何轉而著迷賈伯斯與其產品之心路歷程。在他後來有關創新、創造力的書籍中,賈伯斯的科技與人文的通婚,豐富了他的寫作和網站經營。
賈伯斯從小就有看見兩種世界可以創新組合的能力。艾薩克森(Walter Isaacson)在《賈伯斯傳》中描述他在高中的最後兩年發現,「有的同學只愛電子的東西,其他一概漠不關心,還有一些人則只喜歡文學和創作,而他兩者都愛。」
著名的美國藝術史學者亞當斯(Henry Adams)教授,在美國國家博物館《Smithsonia雜誌》,以「向一位偉大的藝術家致敬」的文章紀念賈伯斯,他認為賈伯斯學會了書法,就學會了如何像一位藝術家一樣地思考。賈伯斯與其他電腦大亨不同之處就在於他的藝術品味。亞當斯認為蘋果電腦的視覺設計與其功能相得益彰。
他的這些藝術素養和能力究竟從何而來?
首先,從○五年賈伯斯在史丹佛大學的演講中提到的書法課程,亞當斯認為這門課的教授主張,學生要正確地掌握書法的祕訣,必須理解特殊書寫模式背後的藝術和文化。
賈伯斯在里德(Reed)學院也上了舞蹈課。里德學院招生網頁的最後一句話這麼寫:「里德校友賈伯斯認為,他早期程式設計的成功,可以歸功於他上了舞蹈課程所發展出來的空間關係和舞蹈動作的感覺」。
賈伯斯在○七年的數位會議中說:「我有一種傾向,會以披頭四或巴布狄倫的音樂思考事情。」在接受艾薩克森訪問時他說:「我聽很多音樂,除了研究科學和科技的東西,我也看莎士比亞和柏拉圖的作品,《李爾王》是我的最愛,我百讀不厭。」
賈伯斯愛音樂、愛詩、愛舞蹈也愛戲劇。對我來說,他每次的產品發表、演說或受訪,都是一場戲劇的演出。
麥金塔的原始成員赫茲費(Andy Hertzfeld)描述的一個例子足以說明,賈伯斯把一九八四年蘋果的股東會議當作一場戲劇演出。在正式會議之前,舞台技術、舞台燈光、賈伯斯本人及其他配角,都經過嚴謹地排練,當天在正式演出的最後,燈光漸暗,賈伯斯大方走上講台,著正式西裝,他的開場白說:「我希望以朗讀巴布狄倫一首舊詩的第二段開始今天的會議,這首詩的名字叫變革的時代(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
因為他的人文藝術和科技的創新媒合,而在變革的時代中扮演了主角。
(本專欄由司徒達賢、樓永堅、吳靜吉、李仁芳共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