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人減費,少數人加費』的費率新制,無異削弱健保制度的保險性質,使得利用保險抑制醫療浪費的機制受到斲喪。
健保修法終於通過。主管機關宣稱,新的費率制度使八○%以上的民眾受惠,但新費率的民意支持度明顯不及此數。由此可見改革總是吃力不討好居多。
雖然改革不易討好,若能實現改革理想,倒也值得。這次的健保修法,除了費率爭議外,其他涉及醫療管理的改革,頗多共識。修法成果應該給予肯定,只是修改後的費率制度仍有盲點,值得深省。
從衛生署提出以家戶的總所得作為計費標準,到最後通過的維持一代健保費基,加計補充保費的版本;雖然兩者內容差異頗大,但是有一項共通特色,就是它們都強調保費調降的受惠人數,遠超過保費增加者。可是健保財務分明已瀕臨破產,必須增加保費收入,為何還要調降多數人的保費?原因無他,受惠者人數過半,有利於爭取多數支持,讓法案順利過關而已。
試想,新法增加保費負擔的人數不到二○%,就已經飽受社會批評,若多數民眾都增加保費,法案豈非更難過關?為了修法順利,保費增加的人數當然越少越好。這些考量無關理想,是政治現實,可以理解。
只是向現實妥協,若能無損理想,妥協便有意義,否則應該注意後遺症。此次「多數人減費,少數人加費」的妥協,後遺症可能不利於健保長期發展。
健保為何兼具福利與保險性質?因為健保採取強制保險或由政府直接分擔費用等措施,足以照顧弱勢,所以有福利性質。另一方面,對非弱勢的一般大眾收取與醫療支出相當的保費,可以藉費率調漲的壓力,抑制醫療浪費,所以有「受益等同付費」的保險性質。
如果健保不需要具有福利性質,大可放任民眾在市場購買醫療保險即可;如果不需要具有保險性質,則不如政府課稅支應全部保費。不過可以想像,若由政府課稅支應全部費用,恐怕會使健保更缺乏機制與動力,去改善藥價黑洞、重複看診,與醫院造假等浪費現象,最後會形成政府的財務黑洞。
但如今「多數人減費,少數人加費」的費率新制,乃無異削弱健保制度的保險性質,使得利用保費抑制醫療浪費的機制受到斲喪。因為健保入不敷出,需要增加收費挹注支出,但結果多數人反而因新費率而減費受惠,那麼他們為何會在乎健保支出的浪費問題呢?
此次「多數人減費,少數人加費」的策略,無法喚起全民對健保改革的共識與迫切感。至於對股利、獎金等加收補充保費的措施,究竟是為了公平,還是為了執行「多數人減費,少數人加費」的策略,也有待商榷。
(本專欄隔周刊出)